教师资料(阅览)室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08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洪育
一、资料室是供全校教师备课或查阅资料的场所,不能作为其他用途使用。
二、资料室书刊资料只供在室内查阅,不得携带出室外,原则上不外借,如短期借用,须在指定期限内归还。
三、资料复印,须由本室工作人员办理。
四、严禁私自剪裁,夹带读物离室。
五、资料用完后,请自觉放回原处。
六、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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