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总则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3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第一条:为了保证教育科学研究的顺利开展,使我校教育科学研究规范化、制度化,发源加强教育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管理体制。

我校教育科学研究的课题分为学校主课题和教师(个人)子课题两大类,应按系统、分类、分级管理。区级以上课题在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学校教科室负责管理,具体实施研究计划,抓好实施班等工作,并报市、区教科所(室)备案。

教师个人子课题根据教师申报的个人课题的内容以及研究目地和方法,按系统组成了6个课题研究组,由课题组主持人(组长)负责管理,加强协作强化研究,发挥群体疚,并报校教科室备案。

教师个人子课题中的重点课题可以申报 级课题,立项且由区、校教科室共同负责管理。学校总课题下的子课题逐步实现面向全体、招标制度,实行研究计划、过程资料、成果、经费、时间个人承包制。

第三条: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由研究的准备、实施、成果三个阶段的管理组成,分别称为规划 管理、过程管理和成果管理。

(一)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的功能是决定研究者提出的研究课题是否符合该组课题管理部门的规划要求,规划管理主要有三项工作:

1、申报 。研究者向课题管理部门提出的研究申请。

2、论证。在课题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基础上,双方共同组织评审。

3、立项。课题管理部门将评审结果报学校(或区)教科研机构组织评审,并由研究者填写《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研究议定书》。

(二)过程管理

过程管理的功能是保证研究者按《议定书》和课题研究的实际情况,有效的开展科学研究,过程管理主要有三项工作:

1、经费。对课题研究院经费进行预算,决算和检查。

2、报告。研究者在实施计划中按研究阶段向课题管理部门担出进展报告。

3、调整。课题管理部门根据研究者的研究进展报告,在实地考察后提出过程管理报告,作出课题研究“继续照计划进行”、“调整计划继续进行”或“中止议定书”的判断,报校教科研领导者小组批准后,通告研究者付诸实施。

(三)成果管理

成果 管理的功能是保证课题研究预期成果的产生,并对成果进行合理的鉴定和评价。共有三项工作:

1、总结。研究者将研究成果写出书面材料,形成研究报告。

2、鉴定。课题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3、颁奖。课题管理部门根据评奖条例(另定),组织专人进行成果等级初审;经校教科研领导小组批准,认定成果等级,对优秀的成果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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