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招标课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教育科学研究招标课题管理制度

 

 一、宗旨:

1、学校招标课题研究框架由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招标课题是学校一定时期内的教科研课题研究的主导方向。

2、学校教育科研招标制度建立,旨在进一步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学校的课题研究工作,切实落实课题研究,让课题研究与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工作更加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校教师在课题研究中的积极主动性,在我校发现、培育和推出一批教育科研骨干和积极分子,推进学校课题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象和条件:

学校全体教师都具有参与课题招标的权利,根据课题研究的内容,各教师可以个人名义进行招标,有相同研究意向的教师也可自由组合成课题组,集体申报招标课题。

三、要求:

1、招标课题研究由学校课题领导小组领导,具体工作由学校教科室负责安排实施,学校教科室定期向学校课题领导小组汇报招标课题研究进展状况。

2、各招标课题组的研究时间暂定为一年,其研究过程依据学校课题研究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3、按照课题研究协议,在课题研究到期10日内,各招标课题研究教师(或课题组)向学校课题领导小组提供课题研究成果资料,进行研究成果鉴定。学校课题研究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定。

4、学校按照招标协议,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定后,依据成果情况兑现课题招标研究奖励金额。

四、权利和义务:

1、学校有为招标课题组提供研究条件,课题指导的义务

2、学校对获得招标课题的教师有优先推荐外出参加相关学习,优先评优。优先推荐进行职称评定的权利。

3、各招标课题承标人或集体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学校教科室提供一次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4、各招标课题承标人可向学校教科室提供自己的研究资料,参加每月教师教科研活动的考核。

5、所有课题组的重大活动应及时与学校教科室取得联系。

注:本制度说明解释权属学校教科研领导小组。

学校课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钱丽美

组员:张辉  韩燕清  汪尧华  任丽芳  郭玉娟  高锋  杨立颖  黄益芬  陈俊  顾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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