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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实验小学2016年各级“好少年”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6-04-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顾俐

新桥实验小学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方案

                                                20164

为了确保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活动有效开展,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各级“好少年”,发挥激励评价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发挥“好少年”的榜样示范作用。特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

全体队员对照各级四好少年评选要求,进行自荐。各中队利用晨会、班会,组织自荐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

2、  民主评议

1)班级评议:由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采用无计名投票,推选出本班各级候选人,候选人得票数要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此确定本班市、区级四好少年。

2)校级评议:省四好少年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要进行校级评议。申报省级四好少年的学生上报荣誉材料(小学阶段),由学校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取得分高者入选省级四好少年。如分数相同,取市级及以上荣誉得分高者入选。

二、评选对象:

区四好少年: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市四好少年: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省四好少年:五、六年级学生,得过市好少年的,综合材料打分超过20分的,均可申报。

三、 名额分配

1、市级、区级好少年。

三年级各班评选1名区级好少年。

四年级共有15个区级好少年名额,5个市级好少年名额。每班推荐2位候选人,择优5人为市级好少年,其余为区级候选人。

五、六年级各班评选1名市四好少年,1名区四好少年。

 2、省级好少年。

    1)五、六年级学生在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四好少年”称号的学生,材料打分超过20分的,均可参申报省级好少年。

    2)经过校级评议小组评审,取前5名入选省级四好少年(原则上六年级至少3名,五年级至多2名)。

 三、评选要求

1、前一年已得到过相应称号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级称号,可以根据要求申报高一级称号。

  2、申报省四好少年的学生所提供材料打分要求:

 1)校级“三好学生”一次得1分。参加校级学生岗位(红领巾志愿者)、社区学生岗位(义工营成员),且能认真履职,得到学生工作处认可的,可加1分。

 2)区级综合荣誉2分,区级竞赛活动一等奖2分,一等奖以下1分。

 3)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得3分,全国、省、市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含特等奖)3分,一等奖以下2分,与人合作的活动得奖折半算分。

 4)学生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作文、诗作,一篇得0.5分。

5)凡非少工委或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均不得分。外地少工委、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不得分。

6)本校员工子女参评,员工本人在打分过程中全程回避。

  四、组织人员

1、领导小组

      组长:韩燕清

      副组长:汪尧华、任丽芳、陈俊

      组员:黄益芬、杨立颖、孙伟琴、高春媛

2、校级评议小组成员:

      陈鲜媛、陈霞娟、查旭霞、周惠芳、宗红芬、刘琴、陈微霞、穆颖欣、贺素霞、万英华、左国英、赵平

 五、评选时间

1、省级好少年评选时间:411日中午12:201:00

2、各级好少年申报表上交时间:415

 关于开展2016年“新北红领巾争当好少年”的活动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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