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班主任:
经行政商量并报请新北区教育文体局批准:4月14日(周三)准备组织一~三年级学生前往溧阳天目湖实践活动,四~六年级前往金坛茅山实践活动。本着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向每位学生收取实践活动费用60元。请于本周内将费用和告家长书上交会计室.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10.04.07
电话:0519-85910041 邮箱:xqxxo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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