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学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体教职工:
“五一”假期来临,最近又在江苏泰兴市和广东湛江市连续发生了犯罪嫌疑人持刀到校园内砍杀学生事件,为切实防止此类案件发生,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强调以下几点:
1、正副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要求1-5年级学生早晨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20,六年级学生不得早于7:00,如有学生不按规定时间早到校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2、通过学生教育家长接送车辆不得在校门口停留,家长不得进入校园,不要早于7:20到校。要求低年级家长每天按时接送学生。家长如需要和教师交流须在门卫处办理入校手续,由门卫通知教师家长方可入校。
3、值时教师按时到岗到位。值日组长要加强校园巡视,楼层值日教师加强所在楼层巡视,随时处理偶发事项。值日总负责重点在校门口负责巡查,对一天的安全负总责。
4、正副班主任每天要加强安全检查,作好记录(包括教育的内容),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如有学生未到校,立即查明原因,按规定向当天值日总负责报告或直接向校长室报告。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10.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