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0年评审职称人员有关要求的通知
有关教师:
根据区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1、请参加评审职称人员将《述职报告》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自评表》于5月14日前发至xqxxwyh@{域名已经过期}。(述职报告只需对照评审条件每条说明取得了何成绩,是否符合要求即可,不必理论阐述),学校将予以公示。
2、按照《评审材料要求》第一阶段主要收集材料,最迟于5月18日前完成。
3、下载并填写好《年度考核汇总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10.05.06
附件1:评审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种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软盘;
(2)有关评审推荐过程的情况汇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拟晋升人员需提供的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外,所取得荣誉、规定论文、论著等教育教学实绩需提供原件,复印件无效):
(1)评审申报表(高级一式一份、中级一式一份);(个人填写提供)
(2)所在校师德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学校组织考核提供材料)
(3)所在校骨干教师证明表;(是校骨干教师的个人提供并经课程教学处认定盖章)
(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由区组织测评提供)
(5)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单;
(6)常州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自评表;(个人填写后上交学校公示)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个人填写承诺书)
第一分册
(8)200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中高由区提供复印件,评审小高职称个人填写汇总表提供);
(9)破格推荐表;
(10)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
(11)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个人提供)
(1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聘书由学校提供)
(13)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原件)、教育理论考试与教科研能力测试成绩单(原件)和其他进修证明材料或培训机构打印的继续教育证明单。(个人提供)
第二分册(按要求提供材料)
(14)教育工作材料;
(15)教学工作材料;
(16)教育教学科研材料:规定论文(原件)、课题(限1个)、其它论文(不超过2篇,其余提供封面、目录);
(17)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2.报送材料要求
(1)各相关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申报教师要认真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学校要对拟晋升对象填写的“申报表”逐页严格审核。凡没有材料佐证的内容,审核人要在审核意见栏内注明。申报、审核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学校报送的职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学历、资历等硬性条件符合要求,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3)第一、二分册分开装订并附目录。目录要求能反映各分册每一页的内容。
(4)凡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
附件3: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