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小学2009-2010学年度校级领导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和镇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校级领导及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广大教职工更加自觉地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引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校长(园长)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新社委[2003]1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二、校级领导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周雨龙
组 员:束立平 高 锋 杨立颖
三、校级领导考核办法:
(一)述职:7月6日下午1:00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校级领导公开述职。其中正职校长不超过20分钟,副职领导不超过10分钟,班子建设述职不超过30分钟。
(二)民主测评
1、测评方式:根据区统一要求制作好民主测评表,将校级领导名单列入,并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印制好测评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测评工作由局统一组织。
2、测评要求:参加测评的对象为全体编内教职工,参加人数不得少于应到人数的80%,测评时要求单人独桌,独自完成。
3、测评时间:7月6日下午在四楼多功能教室。
4、7月6日,年度考核登记表(必须手写)、述职报告上交区考核小组。
四、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1、述职: 7月6日下午2:30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全体中层干部在会议上公开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测评:(1)由校长室统一组织民主测评中层干部。测评时要求单人独桌,独自完成。
(2)时间:7月6日下午在四楼多功能教室。
3、7月6日,年度考核表(必须手写),述职报告上交校长室。
五、教职工考核和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钱丽美
组 员:汪尧华 韩燕清 张辉 任丽芳 黄益芬 高锋 杨立颖 徐志洪 陈俊 顾俐 胡冰 赵海琴 周雨龙 各学科第一责任人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
监督员:束立平
六、考核和评选实施对象:
1、年度考核优秀对象:全体在职公办教职工
2、合格嘉奖对象:全体在职公办教职工
3、镇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全体教职工(含镇民办、代课教师)
七、教职工考核及评选办法:
1、教职工要认真写好年度考核总结。
2、7月6日下午4:00在多功能教室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推选出第一轮优秀候选人。
3、以学科组为单位进行第二次民主推荐出优秀候选人。
4、全体行政人员对候选人进行民主协商,二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5、推选出优秀候选人在教代会上公开述职,由教代会代表无记名投票产生正式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及镇先进教育工作者。
6、推荐人数比例为全体教职工(含镇民办、代课教师)的30%。
八、教师考核和评选实施程序:
1、6月30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动员会议,部署2009—201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使广大教职工明确考核办法和目的意义。
2、7月6日下午4:00在多功能教室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推选出第一轮优秀候选人。
幼儿园可在教师述职后民主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30%的候选人。
3、7月6日下午4:00,个人总结分组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推选出第二轮候选人
教职工认真、客观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总结工作实绩、存在问题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填写好考核登记表并打出自评分,分中心校语文组、中心校数学组、中心校英语组、中心校综合组、幼儿园组、郭塘小学组进行述职交流,学科第一责任人带领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等人员完成考核表上的同事互评分。考核组成员在7月6日下午4:00组织考核对象述职(每人3~5分钟),推选出第二轮候选人。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必须手写)同时上交第一责任人。
具体分工如下:
考 核 对 象 |
考 核 组 成 员 |
中心校语文组 |
韩燕清 任丽芳 陈俊 顾俐 |
中心校数学组 |
张 辉 黄益芬 郭玉娟 |
中心校英语组 |
汪尧华 高 锋 |
中心校综合组 |
钱丽美 胡 冰 杨立颖 |
幼 儿 园 组 |
万红亚 |
郭塘小学组 |
周雨龙 |
其他组 |
汪尧华 赵海琴 |
由学校行政组织专门人员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进行学年考核,二次民主测评优秀率较高的可优先考虑评为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4、7月28日,教代会民主评选,第三次民主测评
产生的候选人再在教代会述职(每人3~5分钟),由教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考核优秀和镇先进教育工作者。
5、7月29日~30日,处室签署意见。
部门负责人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评鉴意见并负责打出学校评价分和总考评分。
6、7月29日~8月5日,将考核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公示一周
7、8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
8、教师年度考核表由各学科第一责任人收齐后于7月6日上交行政办徐志洪处
九、考核和评选结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可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嘉奖)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同时给予行政嘉奖,发给奖励证书;镇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按镇奖惩条例执行。
十、说明:
1、工作不满2年的不能推荐为“优秀”;
2、每学期病假累计超过两周或事假累计超过3天的不能推荐为“优秀”。
(赵云腾累计病假11周,张萍累计病假3周)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10年6月27日
新桥镇小学2009~2010学年度教职工民主测评表.doc
新桥中心小学各学科组教职工民主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