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网站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工作安排>>校园公告>>文章内容
转发区《关于办理2010年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0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徐志洪

请以下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在下周一上午(12.13)将有关材料交徐志洪处。

钱丽美、张辉、杨立颖、万英华、周慧芳、陈剑利、刘琴、刘倩、苗小芬、冯洁。

各有关学校:
     2010年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就办理资格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按照附件所列人员名单收齐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写明工作单位和姓名),于12月14日(周二)前派专人送局组织人事处。
2、省、市、区人事职称部门收取职称证书工本费10元/张(其中初聘为20元/张),各校在上交照片时一并交纳。
3、个人申报材料尚未领取者于送交照片时一并领取(领取地点:局333档案室)。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