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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有关教师参加2011年春季班学历进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相关教师:

    现将新北区教育文体局《关于组织有关教师参加2011年春季班学历进修的通知》转发如下,希有意向参加学历进修的教师,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精神,到行政办公室徐志洪处登记,组织统一报名。

    关于组织有关教师参加2011年春季班学历进修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要求,至2020年我市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达3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100%、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达95%以上、幼儿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达65%以上,为此请各校及早部署、积极动员有关教师参加学历高移进修。现就组织有关教师参加2011年春季班学历进修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中小学在编在职教师中(男51周岁以下,女46周岁以下)未达专科、本科学历的教师。

2、幼儿教师中未达专科、本科学历的教师。

二、专业及院校选择

为方便学员学习,较好解决工学矛盾,报名参加学历进修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可选择电大(开放教育),中学教师可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的相关专业(招生简章分别见附件一、二)。

1、专任教师原则上报名参加本专业学历进修;

2、参加教育管理专业学历进修的原则上为中小学、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三、注意事项

1、各校要高度重视有关教师学历进修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促进我区教育事业更好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本校教师的学历状况进行排队摸底,对照要求凡需学历高移进修的,学校务必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并督促其及早参加进修。

2、请各校于元月20日前将参加2011年春季班学历进修的报名表(样表见附件三)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区教师培训中心(E-mail : jspxzx@{域名已经过期})。

3、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情况另行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具体附件见http://www.{域名已经过期}/readnews.asp?newsid=3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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