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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任丽芳

     请宗红芬、金文英提供科学学科的教案,请何小清负责提供四年级环保主题单元的教案,请贺素霞提供综合实践活动方面的教案,请高春娣、商春负责提供班队活动的教案。教案请按格式设置好,并下载填写好推荐表。于下周一交我处。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各类学校环境教育教学成果的传播交流,提升全区中小学环境教育水平,根据省环保厅、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首届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环办〔2011114号),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的环境教育教案。

二、参评依据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通知(基教〔200316号)、《中小学生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基教厅〔20033号)和现行教学大纲。

三、参评教案要求

1.参评教案要紧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主题,思路清晰、结构完整、设计新颖、便于教学,具有应用和示范作用,教学内容应紧紧围绕现行教材的教学内容和教改思路,并充分体现环境教育在本教案的渗透。

2.参评教案分类

1)学科渗透类教案(涵盖学校所有学科中的环境教育主题),包括题目、课时、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基本要素。

2)综合实践类教案(包括环境专题教育、主题班队会、探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等),包括题目、活动目的、方法、条件、地点、参加人员,活动实施步聚及活动效果等基本要素。

3.参评教案必须在课堂教学、实践活动中应用过,每件参评作品的作者不超过2人。

4.参评教案一律上交打印稿,编制格式纸型A4、字号为方正仿宋GBK字体3号字。凡上报的参评环境教育教案一律不退还。

5.参评教案严禁从网络上下载或抄袭,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并全区通报。

四、评选办法

1.参评环境教育教案按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组别进行评审。

2.参评篇数:高中组各校1篇,初中组各校1篇,小学组各校1篇,幼儿园组各校1篇。

3.市环保、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评选,确定名次;获三等奖以上教案将报送参加全省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评选。

4. 参评教师将教案(含电子稿)及《参评推荐表》(见附件)报至所在学校、幼儿园,由学校评定后送区教研室薛国民处,联系电话:85127707,电子稿发至邮箱:xgm@{域名已经过期},我区将论文直接送市环保局宣法处(市龙城大道12802号楼五座529室,邮编:213022)。截止时间为2011610,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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