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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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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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
为弘扬尊师重教精神,促进教师发展,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和新北区教育文体局有关文件精神,学校拟组织评选“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教师”,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拟参评教师对照评选条件(见附件1)填写《个人对照条件表》(见附件2),于8月22日前提交(邮箱xqxxzhanghui@{域名已经过期}),过期作自动放弃。
2、学校审议。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提交材料审议,向区推荐2—3名候选人,8月23日上午。
3、候选人整理参评材料。候选人对照参评条件整理参评材料,于8月24日上交徐志洪老师处。
4、区级评选。8月25日候选人材料送交区教育文体局教育处。
希对照条件,积极申报。
附:
关于评选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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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1年8月19日 点击:176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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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高新教育基金会章程,为弘扬尊师重教精神,激励学生好学上进,促进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见附件。
请各校(园)根据评选办法,对照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推荐,所有推荐材料于8月25日交教育处。
附件一: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校(园)长评选办法
附件二: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三: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常高新教育基金会首届优秀教师评选办法.doc
个人对照条件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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