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学生学籍工作,请对照家长登记的学生信息采集表,认真填写好《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表,现将有关信息填报的要求通知如下:
插班生信息填报具体说明
一、各个字段均设置成文本格式。
二、各班主任填报信息时注意:
1.学生姓名,如果是两位的,中间不要有空格;
2.身份证号18位,在系统中不能重复,重复的系统不让进;
3.民族,正式用语为“XX族”;
4.学籍号为“320411210052011”+4位流水号(暂时不填);后面的小学学籍号不填。
5.年级为四位入学年份,如一年级“2011”、三年级“2009”; 六年级“2006”;班级是2位年份+2位序号,如四年级三班“0803”。
6.户籍所在地、家庭所在地区需要填到区县一级“**省**市**区(县)”(三级地址),详细地址填写区县以下的;
7.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若学生的户籍地不在江苏省,则填“外省”;是新北区的填“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在省内但不在新北区的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到附件2中查询,填“**市**区教育局”或“**市**市教育局”,与前面的户籍地一致。
8.监护人一般按“父-母”这样的顺序填写,特殊的按实际情况填写。如爷爷、奶奶等。
9.留守儿童填报对象是指:户籍与房产都在本地的学生中有父、母外出打工的。
10.信息要确保正确、齐全,没有遗漏,各班主任为自己上报的信息全面负责。
各班主任一定要在2011年9月6日前把汇总好的信息发送到xqxxxzh@{域名已经过期};通过我的审核无错误后方能算完成!
有关插班生学籍卡的填写:
1、新北区学校的转学生不要重新填写,沿用原先的学籍卡;
2、其余插班学生根据学生的信息采集表和转学证明填写第一页,照片在区审核后再贴在学籍卡上。
有关插班生的转学材料需有以下材料组成:
1、接收证明、转学证明;其中新市民学校(里面需有原学校的成绩报告单或教育局发的高家长书)转来的外地学生不需提供转学证明及接收证明。
2、信息采集表;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上盖有某某省公安厅的首页和孩子的一页);
4、新学籍卡或本区学校的原学籍卡。
附件 1 插班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 2 全国标准行政区域地址
附件3 一年级学生市编网学籍登记表(在原来的表格中插入籍贯《如江苏常州,安徽合肥等》、出生年月、是否借读、来源四列,并将两个户籍地址合写在一起、两个家庭常住地合写在一起)
附件4 学生信息采集表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1.8.31
插班生学籍信息登记表.xls
行政地址数据标准.doc
一年级市编网学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