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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1-12-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区中小学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前工作时间安排
  1.2011年12月30日前,中、小学考查科目考查结束。
  2.1月9日-10日,小学期末考试。
  3.1月9日-12日,中学期末考试。
  4.1月13日-14日,高三期末考试。
  5.1月16日上午休业式(法制报告),下午教师会议。
  6.1月17日寒假开始。
  本学期实际教育教学时间为92天。
  二、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根据省、市减负规定及有关要求,各校认真做好复习考试、学生发展性评价、法纪和安全教育、代收费项目结算、校舍设施安全检查、文书档案资料收集、信访接待等工作。
  各校要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
       三、做好寒假期间工作
  各校要确保广大中小学生过一个愉快的寒假,严格执行减负规定,严格控制寒假作业量,除按有关规定布置必须完成的寒假作业外,不得另行布置书面作业。各校(含民办校)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上课、开办补课班、辅导班、提高班和特长班,也不得以其他机构、社团、社会力量办学等名义组织学生在校上课。区教育文体局将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或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一律严肃处理。
  要鼓励和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减负增效教学研究和备课活动,重点在研究学法、指导学法、提高学案编制水平和使用效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教师备课量一般不少于一周。要组织走访离退休教师和校级领导,做好贫困教职工的送温暖工作。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对极少数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或其他因素影响有可能辍学的学生给予帮助,对极少数品行有偏差的学生给予教育和引导。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定期对学生开放,鼓励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开展自主创新实验。坚持自愿的原则,合理安排学生参加适量的综合实践、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社区宣传等活动。要精心制定寒假期间学生活动计划,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各项活动,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安全。寒假学生活动计划和小结分别于1月10日前和2月16日前以电子稿形式报局教育处(xbqjywtj@{域名已经过期})。
  要扎实做好安全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加强校园巡查和防盗设施检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无损,确保无火灾、盗窃、责任事故、治安事件发生。遇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区教育文体局。寒假值班表于1月10日前报局教育处。
       四、下学期开学工作时间安排
  1.2月4日,教师报到,学校部署开学工作。
  2.2月5日,教研活动。
  3.2月6日,学生报到注册。
  4.2月7日,新学期开学。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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