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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小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各位教师:

中小学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不只是为了评审,更是为了教师专业成长需要,与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相关,请认真对待。根据区教师培训中心最新会议精神,在材料审核时出现了一些问题,需各校认真整改后再提交材料,具体注意点如下:

一、关于校本培训:

校本培训只要上交一张中的课时认定表,但需根据学校提供的校本培训的登记表中选择自己参加的培训填入表格(校本培训不是人人参加的内容都一致、课时都相同)。

校本培训总课时数不低于36课时

二、关于区级培训:

1、区级培训主要指:区组织的教材分析、区级教研活动、优秀教师培育室活动等

2区级培训提供样式:课时认定表+支撑该培训的原始材料(活动通知和你的记录)。

3区级培训总课时数不低于16课时。

4、区级培训的支撑材料必须与课时认定表对应,一定要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需是完整的笔记本,不能出现撕页(如果已经撕下来的,要想办法复原);需每人有单独的支撑材料,不能几人共用一本。

5、不能忘了总课时数的填写。

三、关于市级培训

市级培训总课时数不低于16课时和公共科目24课时(本次不要审核)。

 

详细要求请参考区通知。

 

整改后的材料请每位老师在下周一交第一责任人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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