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教师评审职称材料要求
1.报送材料种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常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名单;
(2)有关评审推荐过程的情况汇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
拟晋升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评审申报表(一份);(个人填写提供)
(2)所在校师德和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学校组织考核提供材料)
(3)所在校骨干教师证明表;(是校骨干教师的个人提供并经学校认定盖章)
(4)学生满意度测评表;(由区组织测评提供)
(5)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人员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单;(市考核提供)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个人填写承诺书学校盖章提供)
(7)近5年的年度考核表(由区提供复印件);
(8)破格推荐表;
(9)学历、学位证书 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个人提供)
(10)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个人提供)
(11)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聘书由学校提供)
(12)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原件)、教育理论考试与教科研能力测试成绩单(原件)和其他进修证明材料或培训机构打印的继续教育证明单。(个人提供课时认定表)
(13)教育工作材料;
(14)教学工作材料;
(15)教育教学科研材料:论文、课题、专著等;
(16)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2.报送材料要求
(1)采取网上报送。拟晋升人员将规定的申报材料扫描后,按要求将扫描件上传到网上评审系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所取得荣誉、规定论文、论著等需原件扫描,复印件扫描无效。
(2)学校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拟晋升人员的材料,凡没有材料佐证的内容,审核人要注明审核意见,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全。拟晋升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和上传评审材料的扫描件,学校要对拟晋升对象填写的“申报表”和上传的评审材料扫描件逐项严格审核,注明审核意见。拟晋升人员的名单、业绩成果、考核结果将通过网络在全市范围内公开1年,接受监督。
(3)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学校报送的职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性和学历、资历等硬性条件符合要求,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4)凡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有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后再扫描。
3、(1)6月8日前完成拟晋升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材料的网上申报和校三级审核工作。
(2)6月13日前完成拟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材料的网上申报和校三级审核工作。
(3)6月6日前上交职称评审申报表和评审费。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