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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意见(2011年7月修改稿)
发布时间:2012-06-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汪尧华
 

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意见20117月修改稿)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激励制度,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新北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绩效性并兼顾公平原则。依据考核情况,与教职工工作数量和质量直接挂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严禁平均发放,着重考评教师工作实绩,在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基础上兼顾公平。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敬业爱岗、发扬开拓进取的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机制环境。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质量、岗位职责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拟定分配方案。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修订、完善考核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利于操作。

5. 适当照顾老教师及特殊岗位教师的原则

二、实施对象、范围和时间

1、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在编不在岗人员,未聘、拒聘的教职工,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一律不发。

2、奖励性绩效工资修改稿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和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后从20100801日起实施执行。

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确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为区社会事业局按学校年度考核和编制等情况下达的分解量。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项目

由特殊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工作质量奖励等构成,多余金额作为综合嘉奖在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中发放。

五、特殊岗位津贴核定及考核方法

实行副校长考核奖励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所需资金从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先行拨出,经考核后发放。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元,另外按每班每月100元(按10个月计)的标准提取专项奖励经费,作为班主任成果奖励。副班主任津贴每月90元(从班主任津贴中提取),其中30元作为月考核奖励经费。

2、职务津贴根据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等不同岗位发放职务津贴,对认真履行职责者,经考核合格按以下标准发放(全年均按十个月计算)。

中层正职(主办会计、督导员)岗位津贴每人每月500元;中层副职每人每月450;特殊岗位人员按校平均数(去除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提取部分)的1.2系数发放(不再享受任何津贴与奖励);现金会计、食堂专职管理人员每人每月400;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津贴每人每月100元;教师办公室主任每人每月50元。副校长经考核合格后按区规定按校平均数1.4系数计算,不再得其余奖励,或按不超过中层正职1.4发放职务津贴,再参加学校其他考核,两者择其一。

3、体育教师室外工作津贴: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评估细则要求,对体育教师实行室外工作津贴,凡专兼职体育教师(任兼职体育课8节、专职12/周以上)每人每月20元(以10个月计算)。

4、体育教师医务人员教学服装室外工作津贴:按照常教体[2006]10号文件《关于调整学校体育教师医务人员教学服装室外工作津贴等发放标准的通知》执行。专兼职体育教师(每周任体育课八节以上)的服装(按棉、单、短配置)运动鞋发放标准为每年不低于300元;学校医务人员(保健教师)工作服装发放标准为每两年不低于100元。

5、毕业班任课教师津贴。任教语数英的每位教师第二学期每人每月津贴100元(一学期按5个月计)

6、一年级任课教师津贴。任教语数的每位教师第一学期每人每月津贴100元(一学期按5个月计)

备注:职务中途发生变动的,按担任相应职务的实际工作月份发放。

六、优绩优酬激励项目核定及金额

1、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优秀个人奖:年度考核等第为“优秀”、 “合格嘉奖”、省特级教师、市五级梯队、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奖励由区社会事业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在学校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

教职工获得的其他综合类荣誉称号的奖励标准如下(条线折半)

  

全国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金额(元)

500

400

300

200

100

2)优秀组室奖:对获得各级各类集体荣誉的团队(含学校党群组织、内设机构、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档案室、图书馆、办公室等)进行奖励。

班级、中队被评为常州市、新北区先进集体的,班主任分别奖励200元、150元。教研组被评为市、区优秀教研组奖励团队800500元,团队负责人奖励200150元。评为校优秀团队的奖励团队300元,团队负责人奖励100元。

备注:

1)关于学校大型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活动顺利开展并有成效,各项目负责人奖励100元,项目组成员奖励50元。在活动中评为优秀组织奖的集体(个人)奖励100元,获组织奖的集体(个人)奖励50元。

2)在“新基础教育”实验研究评估中,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学校奖励团队成员每人200元,团队第一责任人另加100元。

3)学校集体荣誉奖:(不分综合与单项)学校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奖励(其他获奖情况奖励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具体标准如下: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金额(元)

500

300

250

200

100

2、教育教学成果奖:

1教师撰写的教育教学专题论文、学校管理论文、课程故事、教学(设计)案例、项目方案等(需在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参加职称评定、五级梯队中认可的)在全国、省、市、区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杂志按一等奖标准执行,报刊按二等奖标准执行,或得奖奖励如下:(如果不评奖在各种研讨会议上宣读交流作品作一等奖计算,文字交流汇编作二等奖计算,在各种报纸上发表的降低一个层次奖励)。出版个人专辑奖励1000元,出版个人专著的奖励2000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400

300

200

300

200

150

200

150

100

100

50

30

2通讯报道类(每篇)奖励(同篇按最高级别,不重复计算):

     

奖励金额

国家级报刊、杂志、省级电视台

200

省级报刊、杂志,省级电台,市级电视台

150

市级报刊、杂志,市级电台

80

市级网站、区级报刊

50

区级网站

30

3公开教学类奖励:

教师面向省、市、区、校进行公开教学或基本功竞赛,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检查、调研性推荐听课获优秀级的,市级200元、区级100元。教师参加省、市、区、校学科评优课活动,教师获评优课奖(学科评优单项赛、折半计算)。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000

800

300

800

300

150

300

150

50

100

50

30

4)课题研究类奖励:

凡承担课题研究,经立项批准并正常开展活动的,由学校下拨课题活动经费,全国、省、市、区、校分别为2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200/年。按时结题的,按下列一等奖奖励课题组团队;获课题成果获奖的按下列标准奖励课题组团队: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全国

3000

2500

2000

2500

2000

1500

500

400

300

300

200

100

5)调研性试卷命制奖励

在校组织的调研性抽测中,命题教师享受试卷命制奖励。综合性调研奖励50/张;单项性调研奖励30/张(术科试卷按单项性调研奖励标准执行)。

6)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基金

学校专门设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基金(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视为教师工作量,不另外给予津贴),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考核通过后发放。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年。

3、教学质量奖: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

1根据学期过程中的抽测和期末质量反馈情况,按积分设立教学质量奖。

同教研组按平均数最后1名得1分,依次类推积分;按增长比率(对照数据为最前一次的考核数据)最后1名得1分,依次类推积分;按以上两项总分(期过程中的抽测占60%和期末质量反馈占40%)同教研组按30%40%30%的比例设立等级奖,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2)毕业班教师教学质量目标奖:在毕业考试中达到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目标后,毕业班教师三科教师获教学质量目标奖,每人1000元。

备注: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任何教学质量目标奖:班级平均差距≥5分的;及格率低年级低于平均值超过5%,中高年级低于平均值超过10%;优秀率低年级低于平均值超过15%,中高年级低于平均值超过20%

综合学科教师

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学科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根据积分情况30%40%30%的比例设立教学质量奖,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

积分来源:

1)课堂常规考核(占20%),根据该教师所教所有班级学生课堂常规考核的学期总积分×20%

2)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60%),根据每学期组织一次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60%

3)辅导学生成果(占10%),根据该教师所辅导学生成果×10%

 

一等奖得分

二等奖得分

三等奖得分

在团队比赛

中获奖的按

相应等级的

得分×300%

计算

全国

8

6

4

6

4

2

4

2

1

2

1

 

4)学生满意度测评(占10%),根据该教师所教所有班级学生的满意度测评×10%

4、辅导学生竞赛奖:

1)学生个人由学校统一发动在教育部门、团队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中获奖或作品在全国、省、市、区级杂志、书刊、校刊发表的(举办单位收取赞助费的不予奖励),教师获辅导奖。具体标准如下: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等级奖

系数

等级奖

系数

等级奖

系数

全国

150

0.8

120

0.6

100

0.4

120

0.6

100

0.4

80

0.2

100

0.4

80

0.2

50

0.1

80

0.2

50

0.1

 

 

计算方法:奖励金额=等级奖+等级奖×系数×(获奖人数-1

2)文娱、合唱团、整班朗读、整班写字、整班质量抽测等团体比赛中获奖的,按下列标准执行:

市级一等奖奖励辅导教师团队总额8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区级一等奖奖励辅导教师团队总额4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50元;校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的,分别奖励辅导教师50元、30元、20元。

3)体育竞赛奖

①校级田径运动会获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班主任150元,120元,100元。

②校级体育单项比赛获团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别奖励班主任50元、30元、20元。

③参加区田径运动会辅导教师团队可得奖金:第一名:6000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4800元,第四名:4500元,第五名:4250元,第六名:4000元,第七名:3750元,第八名:3500元,第九名:3250元,第十名:3000元,第十一名:2750元,第十二名:2500元,第十三名:2250元,第十四名:2000元,第十五名:1750元。

④参加区体育单项比赛辅导老师团队可得奖金:第一名:1200元,第二、三名:1000元,第四、五名:750元,第六、七名:600元,第八、九名:500元,第十名:300元。

⑤球类参加区级比赛暂按原规定执行,待区布局调整后重新修改。

⑥区冬季三项,集体项目比赛辅导教师可得奖金: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3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900元,第五名:800元,第六名:700元,第七名-第十名:500元。                                          

⑦班上学生参加区级体育比赛,依据得分奖励班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教师:区田径运动会:每分20元,参加市级体育比赛,每分30元。区其他比赛奖励前六名:200元,180元,150元,120元,100元,80元。

 5过程管理奖:

1教学研究与质量过程管理奖:每人200/月(按10个月计),经考核后发放。

2)正副班主任过程管理奖:班主任每月100/月(按10个月计),副班主任30/月(按10个月计)。

正副班主任月考核、学期考核细则(讨论稿)

●班主任考核

班主任考核分为月考核与学期考核,每月提取班主任津贴100元作为考核奖,其中每月70元作为月考核奖励、30元为学期考核奖励。考核奖的剩余部分作为平均奖,发给各位班主任。

1、   班主任月考核细则:

   

   

            

优秀奖

达标奖

班队建设

30%

15%

10%

重视班级文化建设,黑板半月、墙报一月更新一次,能按学校要求及时更新;主题鲜明,设计新颖,能发挥学生的主动性。

15%

10%

认真上好晨(夕)会、班队活动课,无占课现象,有备课或记载。

学生活动

常规30%

五星中队30%

四星中队24%

三星中队15%

根据《新桥中心小学学生行为规范评比细则》,每天进行评比;每周根据评比情况进行积分,(以年级组为单位,评比得分最高积3分,获流动红旗,其次积2分,再次积1分);每月根据积分评选五星中队、四星中队、三星中队,各占全校班级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班主任常规

30%

15%

8%

及时带队、认真组织参加集会、做操(含大课间活动)、课外活动、课间活动、用餐等。

5%

3%

重视卫生工作,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教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整洁。

5%

3%

注重安全工作,放学后及时督促学生离校,关锁好门窗、电器等。

5%

3%

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辅导并及时上交学生的各类作品。

家校联系

10%

10%

5%

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家访或家校联系工作,每月必须上门家访2人次,家校联系率达20%

2、班主任学期成果奖励:

1)学期内获一次流动红旗得10元。

2)学期内获两次及以上“五星中队”称号可参评“文明班级”,奖励100元。

3)学期内获两次及以上“特色中队角”一等奖可参评“特色中队”,奖励100元。

4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多元评价,每学期评选明星班主任、智慧班主任、爱心班主任、优秀新班主任,奖励80元;每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奖励100元。

●副班主任考核

每月从本班班主任津贴中抽取90元作为副班主任津贴,其中30元为月考核奖。

副班主任考核细则

权重

考核要求

优秀

达标

20%

10%

带领学生打扫包干区并维持包干区整洁。每月扣分不满五次为优秀,满五次为达标,满八次扣除该项奖励。

20%

10%

与班主任分工带领学生有序用餐,并指导学生餐后打扫卫生。每月扣分不满五次为优秀,满五次为达标,满八次扣除该项奖励。

20%

10%

双周带领学生上大课间。

20%

10%

大型集会准时到场并协助班主任维持本班纪律,缺席一次为达标,缺席两次及以上扣除该项奖励。

20%

10%

班主任外出时代理班主任事务。

●考核方式:

1、根据考核内容的不同,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值日教师、值日学生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各类考核。

2、随机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3、平时观察与检查台帐资料。

3)文明办公奖:每人30/月(按10个月计)。

文明办公奖考核细则:

文明工作(办公)(以当月人均权重为100%计算)每月30×10=300元。

 

权 重

           

优秀奖

达标奖

办公

室卫生

40%

20%

窗明洁净,阳台、窗台、地面整洁,无果壳纸屑,壁无蜘蛛网,物品排放整齐,无非办公用品,墙上无乱张贴

文明办公

40%

 

工作期间不上网聊天打游戏,不在办公期间吃零食,不无故串办公室,不干私活,不带孩子上班,不在空课听教学无关音乐,不查与工作无关的资料,不在办公室搞娱乐活动、大声说话影响其他人工作。

集会

与会风

20%

 

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考核形式:由校长室、行政办、少先队、总务处相关成员及各办公室主任成立考核小组进行随机抽查,试行捆绑式团队奖励机制。

6、其他

1加班补贴:为完成突击性的任务,由校长室集体研究,安排加班。凡属于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经学校领导批准的或工余时间加班,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每人60/;由学校行政安排的节假日、寒暑假各种体育艺术专业队训练按每小时30元计算,每天训练2小时(各专业队平时的训练纳入工作量计算,不再另行发放训练补贴)

2)根据《新桥中心小学调、代课制度》,经课程教学处安排为他人临时代课的,奖励5/节;为他人长期(两周及以上)代课的,奖励10/节。班主任外出或请假,代理其班务的每天奖励10。如因私需代理一周以上(含),则视时间相应地从外出或请假的班主任津贴中扣取(如一周扣取1/4),作为代理的工作津贴。值日教师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每学期享受150元补贴(值日组长增加50元)。不履行或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每次扣10元。

3学历进修奖:本科毕业一次性奖励800元,硕士毕业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补贴(如报名费、书费、学费、杂费、车旅费、住宿费等)一律取消。

4)突出贡献奖:为学校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经校务会商定后奖励。

5)特殊园丁奖:由校长办公会议视情况集体商定。

七、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他项目核定及考核办法

1、师德考核奖: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师德考核奖,每人每月300元(按10个月计)。

凡有下列情形的,当月不得师德奖,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遵照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1)违反常州市师德自律《八要十不规定》;

2)违反新北区《五条禁令》;

3)参与赌博、迷信和邪教活动,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向家长索要财物等有损教师形象的;

4)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能正常完成任务或以非法方式表述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坏学生利益的;

5)在集体中搞不团结,造成对集体有不良影响或教职工之间有吵闹等不文明行为的;

6)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言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2学校安全奖: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安全奖励,每人每月300(按10个月计)

因教师职责原因造成事故,但情节不严重者,一次扣除安全奖500元;因教师职责原因造成事故,情节较严重者,一次扣除安全奖1000元;因教师职责原因造成事故,情节严重,对学校声誉造成影响者,除扣除全年安全奖外年度考核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3、出勤奖:为鼓励教职工出满勤,设置出勤奖,每人每月200元(按10个月计)。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生育护理假等的教职工均可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如有下列情况,将酌情扣奖:

1)病假:凡教职工有病,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准假。如一时未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7天(含),扣发全年124奖励性绩效工资,超过15天(含),扣发全年112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凡有事不能到校者,须履行请假手续和调课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准假(一节课以内向教师办公室主任请假;一节课以上向校长室请假并递交请假条),如执意擅自离校者作旷工论处。

一个月因私事外出累计4小时算半天事假,8小时算一天事假。教职工事假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7天(含)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12

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作旷课一节课处理(因特殊除外),迟到、早退30分以内每次扣除奖金15元。迟到与早退累计三次,计一天旷工。

4)旷工:旷课一节扣除50元,二节扣100元,三节扣200元。无故旷工者,半天扣200元,一天扣500元,二天扣1000元奖金,二天以上者扣除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二分之一至全部,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4、工作量津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岗后能找到相应岗位,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者,可得满工作量津贴。每人每月500元(按10个月计)。

备注:教师认为自己有超工作量情况,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理由及工作量津贴标准,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商定后酌情发放。

八、综合嘉奖

考虑到全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九、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

 长:钱丽美    

副组长:汪尧华、韩燕清、张 

 员:任丽芳、黄益芬、高 锋、杨立颖、郭玉娟、陈  俊、顾  俐、胡  冰、徐志洪、赵海琴、周雨龙、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

分成四大组:

第一组组长:韩燕清        组员:陈俊、顾俐、杨立颖、年级组长等

内容:年级组长考核、正副班主任考核、办公室主任考核、相关成果奖考核等。

第二组组长:张          组员:任丽芳、黄益芬、高锋、杨立颖、郭玉娟、教研组长等

内容:教研组长考核,相关成果质量奖考核等

第三组组长:汪尧华        组员  胡冰、赵海琴、徐志洪、周雨龙等

内容:师德考核、学校安全奖考核、出勤奖考核、工作量考核等。

中层干部津贴及综合嘉奖等由校长室负责考核发放。

备注:有关考核由部分教师代表共同参与。

十、附则

1、在编不在岗人员、长病假人员、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个人原因参加考核不定等次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发。

2、新桥中心幼儿园负责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考核本园在编在岗的教师,新桥实验小学将按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分解到幼儿园。

3、教师之间差距超过一万元零头部分纳入总额重新平均计算。

4、其他特殊情况及有关法定假日的工资发放方案按上级文件执行。

5、如果突破总盘,则在平均奖中略作调整,以保证总盘不突破。

6、本实施意见经2011731日第七届第八次教代会通过后,报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后实施。

7、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校长室。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1731

关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意见2011.7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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