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公布《新桥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常规》,请认真阅读,特别是新老师更要细致并执行到位。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2.09.11
新桥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常规
2012年修改
一、教师安全职责
1、负责检查教室里外的安全状况,有安全问题及时向总务处和值日总负责报告。
2、负责学生课上、课间及其他时间的安全管理责任。
3、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每周有一次向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法制教育等。
5、负责学生身体健康和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日常安全教育操作常规
1、旱晨来校后,班主任迅速清点人数,查明未到校学生原因,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表》上记录,迅速向值日总负责和课程教学处报告,值日总负责在《学校日志》上记录。
2、检查教室里外的安全状况,并在《日常安全检查表》上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3、任课教师提前1分钟进教室,中途不准离开教室。
4、正副班主任要关注本班学生课间的活动状况,随时处理偶发事项。
5、值日教师各负其责。特别加强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的巡视检查。
6、所有活动辅导教师必须到场,不得脱离岗位。
7、代课、调课必须按课程教学处的规定执行。
8、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被安排的带队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9、教师下班后决不允许学生留在教室和学校。
10、值日总负责全面负责学校一天中的安全管理并在《学校日志》上作好记载。
三、学生安全常规(安全教育部份内容)
1、校内不做危险游戏,不做危险举动,不追打,不吵闹,不奔跑。
2、上下楼梯轻声缓步,靠右走。
3、不准趴在阳台上,不吊在防盗窗上。
4、不准在教室里或楼梯走道上做游戏或活动。
5、不准抚摸教室及公共场所电源、插座、电器设备等。
6、放学后不准在学校逗留直接回家。去别的地方必须告知家长。
7、上学放学文明骑车,遵守交通规则。不到年龄不准骑车。
8、在家在校做到“四不”,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煤气。
9、有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