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对房庆等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情况的处理决定》的通知,请全体教师认真阅读附件1-3。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2.09.12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对房庆等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情况的处理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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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08 16:10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对房庆等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情况的处理决定》(常教人[2012]3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及时传达给本校每一位教师,引以为戒,防微杜渐。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