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职评多元化评价免考人员推荐方式的通知
发布部门:组织人事 浏览次数(223) 附件下载次数(0)
发布时间:2013-03-28 12:50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2012年多元评价成绩合格的申报者,必须计入学校自主申报总数,受比例限制。因此,我区原定的“申报人员中,教育教学理论、教科研水平和课堂教学能力(拟晋升中学高级人员)均免考的教师,本次可不受推荐比例限制,直接申报”的政策取消,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推荐。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并严格按有关文件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