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决定即日起组织开展第二批(2013年度)规划课题的申报及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有意向的老师积极申报:
一、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面向全市公开立项,以《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主要方向和选题范围,同时将依据《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实行备案制、滚动制管理。
二、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研究期限为2013年2月——2016年2月。
三、至2013年2月,仍有在研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能参加本次课题的申报;原则上一人只参与一项课题研究。本次申报每校限2项,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增报1项。
四、申报人可根据《指南》所提供的方向和范围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课题,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 评审书》纸质文本一式三份;(2013年4月20日截止)
2.以“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为文件名的《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申报 评审书》电子文稿一份;《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电子文稿一份,各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填写。(发送至wjxuehui@{域名已经过期},2013年4月25日截止)
五、课题组在课题报送至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备案后,应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研究实施方案,在2013年9月底之前完成开题,并经所在区域教科研管理部门认定,同时须将认定后的《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扫描后及时上传至该课题的专题网页。
六、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实行单位管理负责制。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全权负责课题的具体管理工作,辖市、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课题研究过程的检查和督促。市规划办将对各区域各单位课题研究进展与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七、每个课题组应自课题备案之日起要在新北区教科研管理网上注册课题网页,实行统一管理;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研究情况登记表》,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报区教研室并上传至课题专题网页。
八、课题开展研究一年半后,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中期评估表》、撰写课题中期研究报告,同时必须提供《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开题论证书》(复印件),参加市规划办统一组织的中期评估,通过中期评估的课题经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被确立为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或一般立项课题,课题名单将上网公布。
九、课题级别确认后,按照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实行滚动制管理,市规划办可以对研究情况较好的一般立项课题予以升级,对研究情况较差的重点或一般立项课题予以降级或撤消立项。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市规划办备案。辖市、区单位先报送至辖市、区教科研管理部门,再由其转报至市规划办审批;局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市规划办审批。
1.变更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十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课题,由市规划办对课题予以撤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5.违反课题研究规则的其它情况。
被撤消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十二、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必须接受所属辖区科研管理部门或市规划办组织的成果鉴定或结题验收。课题组必须提供《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书》、结题研究报告和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等资料。
课程教学处
20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