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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级专技人员及管理、工勤技能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汪尧华
 

关于初、中级专技人员及管理、工勤技能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的通知

有关在编在岗人员:

根据区通知精神,现将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下载《聘用合同(续聘)变更记录》,一式三份。

2、“合同续聘”项不填,统一填写“合同变更”。(1)聘期变更:在本次周期聘中首次进入中级岗位的为201281---2015130有黄燕、何瑜 、于烽、 穆颖颀、 陈佳,这五位老师还要提供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余人员为2013131----20151302)岗位变更:岗位名称填:小学一级教师或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高级老师或中学一级教师或职工,岗位类别:绝大部份是填写专技,岗位等级已公示在校园网。

3、甲乙方的落款时间统一填合同的起聘时间并签字。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30508

附件4.聘用合同续聘(变更)记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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