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2011-2015年)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相关精神,按照《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为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北区法制宣传教育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教育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为构建和谐校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内容系统深入、形式生动多样、效果扎实显著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和法治实践,切实提高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要求相适应的学校育人氛围,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与能力,促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原则
1、坚持普治并举,促进改革。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实践相结合,切实推动学校管理、教育管理及课程改革,持续推进“新基础教育研究”改革,推进与“南京师范大学”合作改革模式。
2、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着眼于法制教育对象的实际法律需求,科学设计、合理安排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形式,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教育领域普法工作的特点与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丰富教育形式,开拓教育普法工作的新局面。
四、重点任务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以宪法学习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按照 “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和宣传《宪法》为核心,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学校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高年级学生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在全校师生员工中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担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和目标,《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全校师生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成为自觉养成。
2、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以服务大局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围绕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广泛深入学习和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各项法律法规的意义、制度及条款内容;学习宣传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
3、以法治和德治并重,加强学生的德育规范。
围绕德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要求,在发挥好德育对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引领功能的同时,注重法制对学生行为的规范作用,建立依法治校与德育并重的长效机制。
4、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和“道德讲堂”活动,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水平与效果。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特点与接受能力,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科学规划、系统安排各年级法制教育的内容与体系,按照法治理念、法律常识、一般性法律知识和专门性法律知识的梯度,循序渐进安排相应教育内容,着重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突出公民意识的教育与养成。要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与途径,在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和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现代媒体和信息技术的作用。
5、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建立健全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要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宣传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要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使教职工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确立的法律原则、基本制度及重要规定、行为规则。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规划纲要的学习,使教职工深入理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增强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要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保障学校自主权、教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宪法》教育是全校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法律,把进一步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尊重《宪法》作为养成,培育法制观念、爱国意识的爱学校情怀。
2、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创新法制教育手段,建立和完善法制教育网络,利用学校周边的法制教育资源,开辟第二课堂,通过课外教育、社会实践、法制专题讲座、征文比赛、文艺汇演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板报、广播室、电子屏、宣传栏等平台使“六五”普法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有成效。
3、学校每学年至少组织教职工进行一次法制教育讲座和法律知识考试,同时,对全校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法制专题讲座或法制安全知识考试。
4、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分工负责,确保“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5、充分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师生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
6、成立学校“六五”普法领导小组。
组 长:韩燕清
副组长:汪尧华 任丽芳 高锋
组 员:杨立颖 黄益芬 陈俊 顾俐 周雨龙 胡冰 徐志洪 班主任
六、时间安排
学校“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12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依据区教育文体局“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的“六五”普法规划,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和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年度法制教育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学习到位、资料齐备。2013年迎接区中期检查和考评。
3、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前,对“六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评估,查找漏洞、不足的问题,进行普法材料的整理归档,并迎接上级验收。
201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