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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实验小学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方案 2015、4、17
发布时间:2015-04-17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顾俐
        为了确保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活动有效开展,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各级好少年,发挥激励评价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发挥好少年的榜样示范作用。特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
全体队员对照各级四好少年评选要求,进行自荐。各中队利用晨会、班会,组织自荐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
民主评议
(1)班级评议:由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采用无计名投票,推选出本班各级候选人,候选人得票数要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此确定本班市、区级好少年。
(2)校级评议:省级好少年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要进行校级评议。申报省级好少年的学生上报荣誉材料(小学阶段),由学校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取得分高者入选省级好少年。如分数相同,取市级及以上荣誉得分高者入选。
二、评选对象:
区级好少年:一至六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市级好少年:三至六年级学生可申报。
省级好少年:五、六年级学生可申报。
名额分配
1、市级、区级好少年。
一、二年级各班评选1名区级好少年。
三、四年级各班评选1名市级好少年,2名区级好少年。
五、六年级各班评选2名市级好少年,2名区级好少年。
 2、省级好少年。
    (1)五、六年级学生在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好少年”称号的学生,均可参自主申报省级四好少年。
    (2)经过校级评议小组评审,取前5名入选省级好少年。
 三、评选要求
1、前一年已得到过相应称号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级称号,可以根据要求申报高一级称号。
  2、申报省四好少年的学生所提供材料打分要求:
 (1)校级“三好学生”一次得1分。
 (2)区级综合荣誉2分,区级竞赛活动一等奖2分,一等奖以下1分。
 (3)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得3分,全国、省、市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含特等奖)3分,一等奖以下2分,与人合作的活动得奖折半算分。
 (4)学生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作文、诗作,一篇得0.5分。
(5)凡非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均不得分。
四、材料填报要求。
1、各级好少年推荐表一律用A4纸打印,其中评议内容一定要满10人,其中学生占三分之二,一定要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电子稿无效),书写要工整、美观。推荐表上要贴一吋照片。
2、年级组长负责填好本年级“市级好少年汇总表”、“区级好少年汇总表”。
  四、组织人员
1、领导小组
      组长:韩燕清
      副组长:汪尧华、高锋、任丽芳
      组员:陈俊、顾俐、黄益芬、杨立颖、孙伟琴
2、校级评议小组成员:
      赵平、陈霞娟、徐芳娣、刘琴、包金莉、贺素霞、万英华、左国英 、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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