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北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班主任:
根据《常州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及区工作布置,请各班班主任扎实做好新北区留守儿童排查登记工作:
1.排查登记对象: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的新北区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十六周岁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
2.排查登记方法:了解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填写纸质《江苏省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3.材料上交及时间:
课程教学处
20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