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中心小学值班制度
一、学校值班由校长室或总务处统一安排。值班实行法定节假日白天、保安公司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暑假、寒假白天,由总务处和学生发展处共同具体负责安排人员值班。 2.法定节假日值班,由校长室安排行政人员值班。
3.值班室有专用电话,保证上级及有关部门电传畅通。
4.法定节假日门卫值班室保证24小时有保安值守,夜间保安要巡视并负责传接电话。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4.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5.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总务处或校长室。
三、夜班保安要加强巡逻并且作好记录,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防范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09.03
新桥中心小学治安巡逻制度
(讨论稿)
巡逻制度是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学校的绝对安全,学校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逻制,值班教师负责白天巡逻,保安人员夜晚巡逻。具体制度如下:
1 .学校实行昼夜 24 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 .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学校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处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4、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场馆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员工宿舍区、生活区的安全。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6、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8、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学校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09.03
新桥中心小学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专项议事制度
(讨论稿)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园案件和学生事故,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在2006年成功创建省“安全文明校园”,为此,学校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全体政会议和部门会议两种。全体行政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及平安创建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部门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部门会议,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全体行政会议。
三、全体行政会议和部门会议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全体行政会议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全体行政会议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部门会议和全体行政会议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报告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报告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肃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作为法人代表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全体行政会议或部门会议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