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七:
公 示
刘倩,女,
该生在大学期间,2005—2009学年度连续六次获一等专业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一次,对照《关于规范2007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和骨干教师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常新社人[2007]5号),符合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项。
经组织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均合格。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至我校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附件七:
公 示
刘倩,女,
该生在大学期间,2005—2009学年度连续六次获一等专业奖学金,校级三好学生一次,对照《关于规范2007年面向优秀毕业生和骨干教师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常新社人[2007]5号),符合第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项。
经组织考核、体检、资格复审,均合格。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至我校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5天(
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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