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活动(附件:活动方案),要求如下:
1、各班利用晨会课、思品课对学生进行一次“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教育,并作好记录
2、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于6月7日前将回执信上交校长室
3、五、六年级学生开展“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 签名活动并于6月7日前将签名活动表上交校长室
4、提醒学生阅读“警方提示”。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2007.05
附件1
新桥中心小学“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胡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关于在全市学校开展“规范管理防盗窃拒绝赃车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意见》(常公发[2007]28号)文件精神,实施长效管理,创造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和办学环境,确保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特制定工作方案。
二、 组织领导
组长:钱丽梅
副组长:汪尧华
成员: 马洪兴 胡冰 徐志洪 陈俊 班主任
三、 目标任务
1、保持学校车辆安全。
2、拒绝赃车进校园。
四、 活动内容
1、 在校园内张贴“警方提示”,强化师生的防范意识
2、 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开展“拒绝赃车进校园”签名活动
3、 利用黑板报或张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自行车安全防范知识
4、 发放告家长书
5、 开辟警务室“举报信箱”
五、 责任措施
(一)责任到人
钱丽梅:全面负责。
汪尧华:具体负责。组织五、六年级学生开展“拒绝赃车进校园”签名活动
马洪兴、胡冰:负责在校园内张贴“警方提示”,张挂横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自行车安全防范知识。
徐志洪、陈俊:负责学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发放告家长书等。
(二)落实措施
1、 建立重大事件上报制度。制订突发事件等安全应急预案。
2、 加强警校共建活动。
3、 定期组织对学校安全全面大检查。
4、 及时上报信息,及时消除隐患。
5、 加强对学校“报警器”的管理。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二OO七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