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玉娟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各完小、幼儿园、中心校各部门:
根据《新桥中心小学章程》规定,经竞聘,学校党支部研究决定:
聘任郭玉娟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教科室副主任;
聘任陈俊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学生发展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顾俐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学生发展处副主任;
聘任徐志洪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自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止)。聘期内,因干部交流或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职务变化的,按照新任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二○○七年八月
主题词:学校 干部 聘任 通知
抄 送:各完小、幼儿园、中心校各部门
抄 报 :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 新桥镇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印发
打 印:韩中海 校 对:汪尧华 共 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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