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常新小(2008)第 2 号
关于郭玉娟等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各完小、幼儿园、中心校各部门:
郭玉娟等四位同志在试用期内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新桥中心小学章程》规定,经学校党支部、行政研究决定:
聘任郭玉娟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教科室副主任;
聘任陈俊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学生发展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顾俐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学生发展处副主任;
聘任徐志洪同志为新桥中心小学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聘期为一年(自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止)。聘期内,因干部交流或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职务变化的,按照新任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二○○八年八月
主题词:学校 干部 聘任 通知
抄 送:各完小、幼儿园、中心校各部门
抄 报 :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 新桥镇政府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印发
打 印:汪尧华 校 对:汪尧华 共 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