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基本方略。
二、目标与任务
(一)目标
通过开展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校级领导知法先行,守法垂范,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广大职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依法治教。家长秉公守法,优教优育,依法教子。学生懂法律、讲道德、守纪律、勤学习、依法治学。
(二)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邓小平、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和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提高校领导、教职工、家长、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
2、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以依法治校为重点,以法制化为目标,不断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
3、贯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弘扬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使民主法制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三、主要措施
(一)步骤
本规划从2001年开始实施,200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1、2001年到2002年5月为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
(1)制定校“四五”普法规划
(2)建立健全校“四五”普法领导组
(3)“四五”普法动员、宣传发动
(4)培训普法骨干
2、2002年6月至2004年底,为全面实施阶段。具体安排为:
(1)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民主法制的论述,提高法制理论水平
(2)学习宪法和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明确我国依国治国的基本方略
(3)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选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部分基本法律
3、2005年为考核验收阶段。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总结、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验收。
(二)方法
1、确定校领导、教职工、家长、学生为普法的基本对象。对学习普法为重点
2、根据各普法对象年龄特征和心理特点,选择普法教育的重点、难点、热点、切入点。
3、开展各种普法形式
法制课程:研究、组织、开发成校本课程。
学科课程:语文课、数学课、英语课等
活动课程:晨会、班队活动、讲座、辅导、咨询、演讲、综合实践活动、品德与社会课
环境课程:校刊、广播、黑板报、手抄报、文化长廊、标语指导牌、家长学校、警(军)民共建等
4、验收办法:一、二年级口答,三——六年级手抄报或写小论文,校领导、教职工、家长考试。
(三)要求
1、突出重点,强化教育。广大教职工、家长、学生装,尤其是校级领导,“四五”普法学习的重点是:邓小平、江泽民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以及与实际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做到学法、守法、用法、护法。
2、学用结合,完善制度。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实惠领导方式、管理方式、学习方式、服务方式的转变。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普法教育领导组和普法教育课题组
1、普法教育领导组组长:高定荣 副组长:汪尧华、钱丽美 、朱巧仙、周雨龙
成员:束立平、张辉、徐志宏、韩燕清、张红梅、黄益芬、任丽芳、陈俊
顾问:冯士南、万益民
200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