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桥中心小学“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一项基础工程。根据《新北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校普法工作的实际,制定新桥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总体要求,围绕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继续坚持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使学校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经过五年的努力,在全体师生中实现由注重法律常识的普及向注重增强法律意识的转变,在学校领导中实现由注重法律意识的增强向注重法律意识的提高转变,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切实提高学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推动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基本任务: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重点提高学校领导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校领导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教育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等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通过建立健全法制讲座制度、党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学法合格证制度等制度,努力提高校领导的现代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四个观念,即: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至上的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熟谙《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教育的法律法规,从而转变管理观念和手段,由注重依靠行政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转变,实现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2)全面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全体教师要结合师德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学时。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资格条例》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开设法制讲座、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等形式,强化教师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观念,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观念,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法律义务,更加有效地行使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事务的权利,当好主人翁。
(3)切实提高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学生要完成列入教学计划的法律课程学习,特别要学好《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国家和省市县禁毒禁赌条例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常识课要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学生参加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和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0学时。
2、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依法治校
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要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认真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搞好法律监督,建立学习重大问题决定决议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建立法律服务体系,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大力提高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学习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有效运作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行校务公开,严格执行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通过五年的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管理由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的转变;努力实现由一般地学法用法向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转变。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法制观念。
四、实施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2006年至2007年5月为启动阶段,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组织发动等工作。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007年6月至2009年为落实阶段。按照工作计划逐项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
201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在查漏补缺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自检自查,接受上级有关普法机关的全面检查验收。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1、学校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建立校长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五五”普法工作。主要职能是普法教育、法制宣传和法制理论研究。
2、建立工作制度
(1)、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主要任务是专题研究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的教育法制工作年度计划。
(2)、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制定教育法制工作年度计划,协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排解法律纠纷等重大活动。
(3)、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对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包括党纪政纪)特别是与教育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组织一次学习考试,以考促学。
(4)、落实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正常运作。
3、加强队伍建设
精心组织责任心强、能吃苦的人员从事普法工作,加强与校外兼职法制副校长的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努力提高教育执法水平
加强民主管理,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参政议政方面的作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教代会代表会议,讨论学校的重大决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教师切身利益事项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实行校务公开。
(三)、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充分发挥广播室、电视、报纸、画廊、黑板报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办好法制专栏或专题节目,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法律知识征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社区、基层政法部门、学校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