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信箱
网站登录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依法治校>>规章制度>>文章内容
2006-2007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03-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质量,客观公正地评价全体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根据《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实行)》(常新社[2007]1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06~2007学年度校级领导和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二、校级领导考核领导小组:

  长:张 

  员:周雨龙      杨立颖  许小春 

三、校级领导考核办法:

1、测评方式:根据区统一要求制作好民主测评表,将校级领导名单列入,同时测评表上注明参加测评的人员类别(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工),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民主测评表。

2测评要求:参加测评的对象为全体编内教职工,测评时要求单人独桌,独自完成,不能交换意见。

3测评时间:618下午450,在四楼多功能教室。

4628,考核登记表、述职报告、测评结果汇总表上报区社会事业局。

四、教师考核和评选领导小组:

  长:钱丽美

副组长:汪尧华  张红梅  韩燕清

  员:  黄益芬    任丽芳   徐志洪            马洪兴

  赵海琴         周雨龙   吴亚英   束立平

五、教师考核和评选实施对象:

1、年度考核优秀对象:全体在职公办教师。

2、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全体教师

六、教师考核和评选实施程序:

1626~628家长评教活动(根据学生家长的职业分类情况,从具有一定文化素养和评教能力的学生家长中随机抽取不少于学生数三分之一的家长代表,进行家长评教活动)

2629,学生满意度测评(对任教小学四年级以上的一线教师选择一个班进行学生满意度测评)

371~74推荐候选人(第一轮)

分校级领导、学校中层干部和教师三级测评。中心校教师以办公室为单位,完小、幼儿园分别以校(园)为单位,采用行政参与、教师述职(每人3~5分钟)、民主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30%的候选人。

具体分工如下:

1)韩燕清具体负责一办的考核工作;黄益芬具体负责二办的考核工作;张辉具体负责三办的考核工作;张红梅具体负责四办的考核工作;徐志洪具体负责五办的考核工作;陈俊具体负责六办的考核工作;高锋具体负责英语办公室的考核工作;胡冰具体负责术科办公室、卫生室和图书馆的考核工作;周雨龙具体负责郭塘小学的考核工作;吴亚英具体负责新桥中心幼儿园的考核工作。

2)中心校行政人员、完小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召开专门评选会议,人人述职(每人5~8分钟),民主评选。

4723,教代会民主评选(第二轮)

在第一轮中产生的候选人,再在教代会述职(每人3~5分钟),由教代会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产生考核优秀者和镇先进教育工作者,未被评上的候选人作为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

5723~729,将考核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和主要业绩在校内公示一周

6730,将考核结果上报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七、考核和评选结果:

1、考核结果与聘任(用)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有续聘的资格;学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人员,可以续聘,但必须对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学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可对其试聘或缓聘;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可以解聘。

2、考核结果与行政奖励相结合。年度考核奖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可记三等功以上奖励;镇、校级先进教育工作者按镇奖惩条例执行。

七、说明:

1、工作不满2年的不能推荐为“优秀”;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