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公布依法治校实施部门分工责任制的决定
各完小、幼儿园、中心校各部门:
由于人事变动和部份部门的重新设置,现重新公布学校依法治校实施部门分工责任制的决定: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方针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教育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根据学校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特点,作出如下分工:
一、党支部
1、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组建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2、规划、指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开展。
3、具体负责教育法制宣传教育中的校长培训工作。
二、校长室
1、负责依法治校实施方案的实施。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素质教育不动摇。
3、认真执行学校章程,做好学校行政管理工作。
4、具体负责教工普法教育和师德教育
三、工会
1、认真执行依法治校民主监督管理工作。
2、做好教职工各类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做好教职工的聘用、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行政办公室
1、具体负责依法治校实施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装订、管理好依法治校台帐资料。
3、负责整理、汇总学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
四、教导处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2、指导各学科组利用学科特点,进行普法教育学科渗透。
3、严格执行省、市教育部门学籍管理规定和招生规定。
五、总务处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费规定。
2、认真抓好校产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安全保卫工作。
3、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一个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学生发展处
1、具体负责学生普法教育和德育教育。
2、开展法制、安全等专题教育活动。
3、做好学生各类纠纷的调解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
二○○七年十月
主题词:学校 依法治校 决定
抄 报:新桥镇人民政府综治办
抄 送:各完小、幼儿园
二○○七年十月八日印发
打 印:韩中海 校 对:汪尧华 共 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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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部门分工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