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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学初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11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管理员

关于开学初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

全体正副班主任: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请全体正副班主任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自查,有情况及时处理或向总务处校长室报告,把安全隐患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自查要求如下:

1、检查教学设备设施,重点检查电源、插座等安全状况。

2、学生到校情况。未到校学生请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3、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本上认真作好记录。记录由正副班主任负责,安全实行正副班主任捆绑式考核。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08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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