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初安全工作自查的通知
全体正副班主任: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和谐的良好环境,请全体正副班主任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自查,有情况及时处理或向总务处校长室报告,把安全隐患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自查要求如下:
1、检查教学设备设施,重点检查电源、插座等安全状况。
2、学生到校情况。未到校学生请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3、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本上认真作好记录。记录由正副班主任负责,安全实行正副班主任捆绑式考核。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08.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