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现聘在初、中级岗位的教职工:
现将《新桥小学初、中级岗位周期聘任实施方案》公布,请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请下载《新桥小学专技岗位等级评分表》并按要求填写自评分,取得管理分数和荣誉分数须提供复印件(年度考核优秀的可不提供)。请办公室主任收齐后于5月8日(本周五)下班前上交校长室。
2、等学校最终确定好各类人员岗位等级后请下载《聘用合同(续聘)变更记录》一式三份,填写好聘用合同内容。聘期自2015年1月31日---2017年1月30日,聘用岗位有变动人员需同时填写“岗位变更”的相应内容。5月11日(下周一)下班前上交。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5.05.07
(2015.05)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附件4.聘用合同续聘(变更)记录1.xls
2015年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初、中级专技岗位周期聘任实施方案.doc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初、中级专技岗位周期聘任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学校人事制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市区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岗变薪变,平稳实施。
三、本次岗位设置的范围及设置情况
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为在编在岗人员,岗位设置总量为 109 个,包括管理岗位3个,专业技术岗位 103 个,工勤技能岗位 3个。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3个(九级职员3个),其中单位领导岗位2个。单位领导2人为双肩挑人员,执行专业技术工资。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 103 个,分中级、初级二类。
1、中级岗位 81 个。其中八级岗位 24 个,现实聘20个,有空岗4个;九级岗位32个,现实聘26个,有空岗6个;十级岗位25 个,现实聘19个,有空岗6个。
2、初级岗位 22 个。其中十一级岗位 11 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3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1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1个,技术工五级(初级工)1个。
四、岗位晋级的聘用条件
(一)管理岗位 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附件2
(三)工勤技能岗位
技术工三级(高级工)聘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政治思想好,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具有敬业爱岗和奉献精神。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两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4、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
5、通过了高级工等级考核,具备了高级工的执业资格。
6、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7、能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含加班)
五、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韩燕清
组员:汪尧华 任丽芳 高锋 胡冰 周雨龙 徐志洪 赵海琴 左国英 高娟萍高香娣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和会计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完善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完善岗位说明书、完善岗位评定办法、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
组长:韩燕清
组员:任丽芳 高锋 陈俊 黄益芬 杨立颖 顾俐 徐芳娣 何小青 张丽 张小心
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定。
(二)完善岗位聘用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0]10号>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校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聘用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学校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与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完善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新北区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新人[2010]86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完善三类岗位共12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岗位聘用条件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完善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完善《常州市新桥实验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申报人员最后分数。
(五)申报人员自主报名
按照局文件精神和学校第八届第三次教代会通过方案:现将申报情况说明如下
1、原聘任在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和十二级岗位人员,经学校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并胜任该岗位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任原岗位。如考核不合格者或受到学校及以上部门处分者需退出原岗位,重新申报。
2、在专技八、九级和十一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需由教师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当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超过该岗位各级空岗设置数时,学校组织该类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根据本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分细则打分,在同一岗位等级中,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岗位晋升聘任人选。
3、执行中级专技岗位工资的双肩挑人员达到同等级专技晋升人员的最低分时执行相应专技岗位工资。
4、内部高等级空岗可以依次降等级使用,但中级总岗不得突破设置数。
为此学校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核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审核现职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为二年(时间界限为:2013.01.31至2015.01.30止);专业性和奖励性荣誉时限为二年(时间界限为:2013.01.31至2015.01.30止))等相关信息。
(2)公示各类聘任人员信息,如有差错经评委会审核确定。
(3)公示各类岗位聘任人员名单
(六)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通过校园网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聘用条件,并结合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各岗位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聘用人员名单。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区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情况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有用期限,由办公室和会计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事项说明: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新一轮岗位聘任,特将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同分条件下,按照岗位职称、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学历,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2、专业性和奖励性荣誉各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本周期聘任中:专业性和奖励性荣誉必须在2013.01.31起至2015.01.30为界取得新的荣誉方可加分,其中已过35周岁的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不再加分。
3、取得高级职称但未能进入相应岗位的,可优先聘在八级岗位(必须在九级及以上岗位上任职满2年),其中获得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含区学科带头人)或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直接聘在八级岗位。
4、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中学48周岁以下(
5、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6.原为工勤人员,因学校工作需要转到管理岗位并聘任为中层管理人员的,可聘任为科员,其余人员均聘任为办事员。
7、凡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继续任教所评职称专业课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不参加周期评定,保留所聘的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并兑现岗位工资。
8、在编不在岗(含外借人员)人员暂按最低岗位等级聘用。
9、外区调入人员和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按区文件执行。在保证本校原来人员聘任到相应岗位且有空岗的前提下才可以参加补充聘任。
七、实施步骤
1、
2、
4、
5、
6、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情况在校内公示。公示期间,教职工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7、公示结束后,与聘任人员续签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时间,岗位类别和等级。
八、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将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中层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支部、校长室做好此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从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5.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