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丽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全体教职工:
根据《新桥实验小学章程》规定,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
聘任张丽同志为新桥实验小学教导处副主任;
以上同志的聘期为2016年2月至2018年8月止。聘期内,因干部交流或岗位调整等原因发生职务变化的,按照新任职务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
![]() |
版权所有: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苏ICP备10201501号-2 电话:0519-85910041 邮箱:xqxxok@163.com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华山北路257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