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现转发市文件,请阅读并自愿自主申报。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6.04.07
转发“关于评选常州市师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部门:教育工会 浏览次数(472) 附件下载次数(0)
发布时间:2016-04-0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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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常教工【2016】3号“关于评选常州市师德模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自行下载。现对我区推荐常州市师德模范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自愿申报推荐候选人。已经获得市级及以上“师德模范”荣誉的本次不再推荐。各校推荐到区的候选人由区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认定,按照市分配名额(10名),择优上报常州市教育工会。
2、被推荐的候选人须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表内所列内容必须完整填写,加盖公章,纸质稿一式三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稿,于5月20日前交新北区教育工会。联系人:董小方,电话:85127250,邮箱:xhzxdxf@{域名已经过期}。
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师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优秀典型和师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广泛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演讲、交流等有效活动,不断推进教师师德教育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
1.常教工【2016】3号
2.常州市师德模范推荐表及推荐名额分配表
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新北区教育工会联合会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