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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必读
发布时间:2015-08-3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汪尧华
 

教师必读

●教育部发布6条禁令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明确的6条禁令分别是: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一)八要规定
1.
要依法从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
要敬业爱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
要文明执教,尊重爱护全体学生;
4.
要潜心研教,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5.
要真心为教,关心尊重同志,共创文明校风;
6.
要诚心施教,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建议;
7.
要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
8.
要遵守公德,坚持为人师表,争做社会楷模。

(二)十不规定
1.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
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3.
不擅自停学生课;
4.
不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5.
不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
6.
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7.
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
不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9.
不从事有偿家教;
10.
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新北区中小学教师五条禁令

1、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3、严禁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文化补习活动;

4、严禁酒后上班、值班;

5、严禁在工作场所上网聊天和玩电脑游戏。(包括上网淘宝、听音乐、看电影视频、炒股、睡觉、吃零食等

常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

第三条  违规违纪处分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处分期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

(一)不按时上课,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工作纪律的;

(二)在课堂上抽烟或使用通讯工具的;

(三)不认真备课、上课,不批改作业、不辅导学生,完不成教学任务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五)不尊重学生,讽刺、挖苦学生,造成影响的;

(六)擅自剥夺学生在校学习和参加活动的权利、擅自组织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的;

(七)训斥或无故指责学生家长,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

(八)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他商品的;

(九)语言举止不文明,服饰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的。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

(一)经常无教案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不完成教学任务的;

(二)擅自停课、放假、办私事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履行教师职责,出现学生人身安全伤害事故的;

(四)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在校外有偿兼课、办班或补课的;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六)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二)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的;

(三)有偿家教经查实的;

(四)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五)经常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六)无事生非、无理取闹、聚众闹事,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内酒后闹事或寻衅滋事的;

(八)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的;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被司法机关行政拘留的。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公开诋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言论的;

(二)有偿家教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对学生实施性侵害的;

(四)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记大过处分,无悔改表现的;

(六)一年内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

(七)造成学生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八)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新桥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常规

一、教师安全职责

1、负责检查教室里外的安全状况,有安全问题及时向总务处和值日总负责报告。

2、负责学生课上、课间及其他时间的安全管理责任。

3、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或者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责任。

4、负责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每周有一次向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法制教育等。

5、负责学生身体健康和食品、饮用水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操作常规

1、旱晨来校后,班主任迅速清点人数,查明未到校学生原因。迅速向当天值日总负责和课程教学处报告,值日总负责在《学校日志》上作好记录。

2、学生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交班主任保管并粘贴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本》上,病假还要向学校卫生室报告。复学必须有医院证明交班主任保管并粘贴才可。

3、上课期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经保安查验后方可交家长带离学校。

4、检查教室里外的安全状况,并在《日常安全检查表》上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报告总务处处理。

5、任课教师提前1分钟进教室,中途不准离开教室。严格执行课堂常规及时清点人数,特别是音、体、美、科学、信息等综合课。

6、正副班主任要关注本班学生课间的活动状况,随时处理偶发事项。

7、值日教师各司其职,关注学生课间活动状况,阻止危险游戏或活动,随时处理偶发事项。特别加强在中午和下午放学时的巡视检查。

8、所有活动(校本课程和星星鸟少年宫等)辅导教师必须到场,不得脱离岗位。

9、严格执行调、代课制度,作好记录,履行安全职责。

10、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被安排的带队教师必须准时到岗,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11、按课程教学处规定严格执行整班放学和五点清堂制度。如留学生补差请及时用校信通知家长来校接学生,确保学生安全回家。

12、放学后,各班主任要严格教育学生在规定区域内等候家长,不得随意走动或离开,不得留学生在学校等候家长来接。

13、教师下班后决不允许学生留在教室或学校其他地方。

14、如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请任课教师或班主任第一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如需车辆报告总务处或直接拨打驾驶员电话:13915055119

15、值日总负责全面负责学校一天中的安全管理并在《学校日志》上作好记载。

三、学生安全常规(安全教育部份内容)

1、校内不做危险游戏,不做危险举动。

2、任何地方不追打,不吵闹,不奔跑,不拥挤。

3、上下楼梯轻声缓步,靠右走,文明礼让。

4、不准趴在阳台上,不吊在防盗窗上。

5、不准在教室里或楼梯走道上做集体性游戏或活动。

6、不准抚摸教室及公共场所电源、插座、电器设备等。

7、放学后不准在学校逗留直接回家。去别的地方必须告知家长或老师。

8、上学放学遵守交通规则。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等。不准学生骑自行车更不准骑车到学校上学。

9、在家在校做到“四不”,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煤气。

10、有自我保护意识,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新桥实验小学集会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方案(修改稿)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会及大型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长:韩燕清

    副组长:汪尧华 任丽芳 高锋

  员:胡冰 周雨龙 束立平 徐志洪 陈俊 顾俐 杨立颖  黄益芬  孙伟琴 高春媛  赵海琴 高香娣 张小心  周惠芳 陈霞娟 徐芳娣 潘洁清

二、工作原则

 1、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1、活动负责人(组织者)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并制定《安全工作预案》,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安全预案》上负责区域的人员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2、领导小组和总务处要检查活动前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到位。

3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副班主任为第二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副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4、、活动结束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和副班主任要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及时上报活动负责人。

   三、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要求

1、学校组织的校内大型活动,活动负责人必须将《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或《活动方案中有关安全预防》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2、凡大型活动,《安全预案》上应有(1)医务人员的安排;(2)各疏散口人员的安排。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除正副班主任以外的教职工都要自觉到各区域维持活动秩序。

3、活动负责人(组织者)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4、活动负责人(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5班主任与副班主任要全程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本经同意,学生不得离开活动现场。在活动过程中或活动结束后,都不得整班上卫生间或做其他事情(活动项目 )。

6、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有责任教育学生具有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在学校任何地方不拥挤,不挤压,如遇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7、凡全校性外出(实践)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安全预案》上安排的带队教职工必须到岗,除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四、出现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

1、学校任何人员都有责任负责安全有序疏散人群。

2、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

4、如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视情况报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事故处理。学校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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