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在学校开学工作会议上,已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新北区作风行风建设及学校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作风建设,规范各种行为,现重新把《新北区行风作风建设及学校有关要求》上传,请全体教职工认真阅读,严格遵守。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6.11.11
新北区作风行风建设及新桥实验小学有关要求(20160827).ppt
新北区行风作风建设及新桥实验小学有关要求
主题:党风廉政(作风行风)建设
不忘初心 远离干扰 依法从教
第一部份:区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纪要
一、反腐形势
(一)新北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 大力纠正“四风” 持续保持高压
(二)全市教育系统查处的违法违纪情况。近几年来共有69名校级领导和教师违法违纪被处分.
(三)新北区教育系统将加强信访查办工作和案件查处力度
二、常规督查、监察审计、执纪问责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没有严格执行课时计划
2、没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有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
4、有偿家教
5、违规收费;如保险、报纸刊物等
下一步工作
(一)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治理违规请吃
(二)落实两个责任地,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防腐机制
第二部份:2016年上半年教育系统作风行风督查情况通报
1.没有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孝都小学有4名学生上课时在第二办公室补作业,五(3)班信息课,一名学生在老师办公室补数学家庭作业。东六小学四(3)班有7名学生在体育课时间做语文作业。新华小学一(2)班有3名学生在图书馆做语文作业。薛家中学七(5)班学生因早晨迟到,体育课时在教室里写检查;六(1)班音乐课无教师上课。
2.个别教师没有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下午2:30左右,奔牛初中理化办公室有2名教师在躺椅上休息,1名教师在浏览与教学无关的网页。孝都小学一(3)班体育课上的代课语文老师趴在讲台上休息。西夏墅中学高三(9)班教师在教台上看手机。孟河中学存教师在办公室吸烟现象。
3.有变相体罚现象。孝都小学五(2)班2名学生被罚站在讲台前。
二、整改意见: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要严格按照三表上课,不能剥夺学生上体育课、信息课等课的权利。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校要对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加强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3.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教师不得在校园内吸烟,要保持办公桌的整洁,不把水果、点心等放在桌子上。
4.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各学校要统一安排教师和学生的午休时间,中午不得安排整班集中教学活动,保证让老师和学生中午时间都能得到休息。
5.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各学校领导要继续加强对老师的师德、师风教育,加强学校行风、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第三部份: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八要”规定
1.要依法从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要敬业爱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要文明执教,尊重爱护全体学生;
4.要潜心研教,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5.要真心为教,关心尊重同志,共创文明校风;
6.要诚心施教,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建议;
7.要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
8.要遵守公德,坚持为人师表,争做社会楷模。
“十不”规定
1.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3.不擅自停学生课;
4.不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5.不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
6.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7.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不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9.不从事有偿家教;
10.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四部份:新北区中小学教师“五条禁令”
1、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3、严禁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文化补习活动;
4、严禁酒后上班、值班;
5、严禁在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上网淘宝、听音乐、看电影视频、炒股等
另,重申常州市教育局相关规定:
1、所有社会办学机构一律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或与中小学合作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以文化课学科教学、补习、复习、提高、应考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
2、严禁中小学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此类文化课学科培训班;
3、严禁中小学或教师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培训班;
4、严禁所有学校向社会办学机构出租、出借学校各种场地用于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文化课学科培训班;
5、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从事或参与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文化课学科培训班等有偿教学活动。
另,重申教育部发布6条禁令
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明确的6条禁令分别是: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是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是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是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第五部份: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规定
1、本规定所称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招待工作。
2、禁止异地同级部门间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3、公务活动期间,一律不组织迎送,不打电子屏滚动标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4、接待对象应当在住宿饭店或公务活动地点自行用餐。接待单位不得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以提供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5、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一般安排在内部或定点宾馆,不住豪华酒店,高档会所,住地不搞突击装修装饰,房间不摆放鲜花,高档生活用品和豪华家具等设施。
第六部份:学校层面规定或要求
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可以利用QQ群、微信等工具与家长沟通,但不要在群里随便发表自已的评论与观点,提倡个别交流,最好是面对面个别交流或家访。
3、专业与政治(师德)同步增长,政治(师德)优先于专业成长。
4、婚丧喜事规定:
(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喜事不要邀请校级领导参加,中层干部原则上不参加。同办公室同事、同学、朋友等可邀请参加。
(2)慰问经费规定:婚事:教职工本人结婚2000元;生病住院:教职工本人500元;丧事:1000元,慰问对象:教职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
第七部份:违反规定责任考核追究
1、在区随机督查中被点名批评有违反师德规范(如上班时间睡觉、打游戏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扣除当月办公室成员文明办公奖,扣除被点名批评者当月师德奖。
2、经区纪委监察室随机督查或举报等,如有违反行为,经学校核实无误,将给予责任人如下处分。(1)在当年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2)对于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上级部门作出的决定: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对于自查并予以改正的违规行为将不追究责任。
第八部份:人生警言
人就这么一生,我们可以淡然面对,也可以积极的把握,当你看不开、当你春风得意、当你愤愤不平、当你深陷痛苦中请想想它,不管怎么样,你总是幸运的拥有了这一辈子.
人就这么一生,没有来世。所以让我们从微笑开始!人活一辈子,开心最重要。拥有健康的体魄,在快乐的心境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安全地实现自身价值和教育理想,是人生最大的幸福。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