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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11-03-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doc

沈健同志在“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doc

一、《新北区中小学教师“五条禁令”》

1、严禁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严禁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3、严禁有偿家教和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文化补习活动;

4、严禁酒后上班、值班;

5、严禁在工作场所上网聊天和玩电脑游戏。

二、《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

(一)“八要”规定
1.
要依法从教,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2.
要敬业爱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
要文明执教,尊重爱护全体学生;
4.
要潜心教,提高专业发展水平;
5.
要真心为教,关心尊重同志,共创文明校风;

6.
要诚心施教,主动联系家长,听取意见建议;
7.
要廉洁从教,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
8.
要遵守公德,坚持为人师表,争做社会楷模。

(二)“十不”规定
1.
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
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
3.
擅自停学生课;
4.
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5.
不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资料和各类商品;
6.
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钱物;
7.
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8.
不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9.
不从事有偿家教;
10.
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常州市教育局为学生减负“五项严”:

1、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

3、严禁利用假期违规补课

4、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

5、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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