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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时间:2010-03-0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一、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 小平教育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紧密结合,坚持实事求是,调动全校教师参与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发挥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功能,为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做出贡献。
二、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由校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学校教育科学研究室具体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学校35周岁(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教师 要做到人人有科研课题,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35周岁以上教师人人要有教研或科研课题,并开展研究工作。
四、学校教科室的主要工作
⒈在总课题计划指导下,制订完善各子课题计划,有步骤 有重点地进行教科研工作,写好学期课题总结。
⒉加强对课题,尤其子课题的常规管理工作,对子课题研 究时间、人员、方向进行控制,协调学校教科研工作。
⒊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领导下,确立课题及子课题负责人, 带领研究人员提高理论水平。人人参与并遵循量力原则,  做到个人选择课题与学校分配课题相结合,把科研课题  与教学研究相结合。
⒋总结、筛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评选优秀科研人员,建 立科研骨干队伍。
⒌规范研究过程,规范研究方法。
⒍建立教育科学研究档案,积累资料,并逐步建设信息资 料。
五、根据学校教科研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科研经费,提 供必要的研究条件。
六、教科室与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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