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及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经常州市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研究,决定于2026年4月组织开展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面向全区公开申报,有“STE教育”和“人工智能”两类专项。选题聚集两个专项,具体题目可以自选。
二、常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2026年4月-2029年4月。
三、“STEM教育”专项课题主持人需要是学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人工智能”专项课题可以是学校此项工作负责人,也可以是有能力的骨干教师。
四、申报人进行课题的论证和设计的过程中要填写《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报所在单位审批。
五、课题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本着控制数量、注重质量的原则,严格审查。本次专项课题各校最多报两项(即一所学校一类最多报一项),区教师发展中心对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最终,每类评出10-15项课题进行立项,合计20-30项。
六、课题立项后,必须尽快确立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开题,填写《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开题论证书》,并保存好有开题意见、专家签字、单位盖章的开题论证书原件,作为中期评估的重要依据,无《开题论证书》或《开题论证书》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参加课题中期评估。
七、课题开展研究一年半后,课题组应填写《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中期评估表》,接受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中期评估。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批,报辖区教师发展中心:
(1)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6)课题完成时间延期;
(7)因故终止或撤消课题。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上述变更的课题,将不予结题。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由课题管理部门撤消课题: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且学术质量、实践价值较低劣;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
(5)违反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的其它情况。
被撤消课题的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十、课题研究工作按计划完成后,课题组应填写《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结题鉴定书》,接受新北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成果鉴定。课题结题时须提交至少两篇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的大市级(含大市级)以上发表或获奖论文。
十一、材料要求。各学校将课题《申报评审书》电子稿在2026年5月7日前发至 327523550@q9.com邮箱,同时填写[腾讯文档]新北区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WtZSnhFWGRJY1pr不接受个人申报,每所学校将两个课题的申报书和AI检测报告,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发送,文件夹以“0双学校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命名,申报书则以课题名称命名。不要重复发送,发送前务必认真检查,每所学校只认第一次发送的材料。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作主动放弃。
联系人: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李志军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67号
电话:85131912邮箱:327523550@qq.com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