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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微型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0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立颖
 

各位老师:

区新一轮微型课题申报活动正在开展。请老师们积极申报,其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必须申报。题申报表于3月15发送至邮箱726567658@{域名已经过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微型课题的申报对象为一线的教师,已经承担了区级以上课题的组长不再申报微型课题。

2.微型课题申报与评审

1)选定课题。教师可根据自身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自行确定研究课题。所确定的课题必须紧扣教学实践,力求小而实,力戒大而空。

2)填写申报书。课题确定之后,申报者必须对课题进行论证,并填写微型课题申报表(见附件)。微型课题申报以教师个人为主,也可组成研究小组,成员以不超过三人为宜。

3)评审立项。对上报的微型课题,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立项评审,对有研究价值、贴近教育教学实际的课题进行立项,并召开课题研究培训会议,规范研究过程。

3.成果奖励及使用

1)各课题研究者要将研究成果有效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改进教学行为,努力实现高效教学。对特别优秀,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将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

2)区每年七月举行微型课题研究成果评奖活动,召开成果表彰会议,并择优推荐优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在《新北区教科研通讯》电子杂志刊登。学校对优秀的微型课题进行一定的奖励。

微型课题申报表.doc

                                      课程教学处

                                       20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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