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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实验小学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14-04-2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新桥实验小学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方案

                                                2014425

为了确保省、市、区级“好少年”评选活动有效开展,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荐各级四好少年,发挥激励评价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发挥“好少年”的榜样示范作用。特制订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程序:

1、自我推荐。

全体队员对照各级“好少年”评选要求,进行自荐。各中队利用晨会、班会,组织自荐人讲述自己的成长故事。

2、  民主评议。

1)班级评议:由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过程采用无计名投票,推选出本班各级候选人,候选人得票数要超过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二,由此确定本班市、区级“好少年”。

2)校级评议:“省好少年”在班级评议的基础上,要进行校级评议。申报省级好少年的学生上报荣誉材料(小学阶段),由学校评议小组成员打分,取得分高者入选省级好少年。

二、评选对象:

区级好少年:一至六年级学生均可申报。

市级好少年:三至六年级学生可申报。

省级好少年:五、六年级学生可申报。

三、名额分配:

1、市级、区级好少年。

一、二年级各班评选1名区好少年。

三、四年级各班评选1名市好少年,2名区好少年。

五、六年级各班评选2名市好少年,2名区好少年。

2、省级好少年。

1)五、六年级学生在三年内获得过“市级好少年”称号的学生,均可参申报省级好少年。

2)经过校级评议小组评审,取前5名入选省级好少年。

  四、评选要求:

1、前一年已得到过相应称号的,本年度不再申报同级称号,可以根据要求申报高一级称号。

2、申报省好少年的学生所提供材料打分要求:

 1)校级“三好学生”一次得1分。

 2)区级综合荣誉2分,区级竞赛活动一等奖2分,一等奖以下1分。

 3)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得3分,全国、省、市级竞赛活动一等奖(含特等奖)3分,一等奖以下2分,与人合作的活动得奖折半算分。

 4)学生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作文、诗作,一篇得0.5分。

5)凡非教育部门颁发的证书均不得分。

    五、组织人员:

1、领导小组

      组长:韩燕清

      副组长:汪尧华、高锋、任丽芳

      组员:陈俊、顾俐、黄益芬、杨立颖、孙伟琴、高春媛

2、校级评议小组成员:

      胡春霞、陈霞娟、徐洁芳、周惠芳、宗红芬、刘琴、陈微霞、包金莉、贺素霞、万英华、左国英

附件:具体参评通知(见系列活动三)http://{域名已经过期}/zw/detail/12/4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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