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体教师:
201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新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名称序列有变化
2013年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通知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幼儿园教师单独申报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人员现有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称不变,新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对应关系为: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等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二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等同新资格条件中的一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等同新资格条件中的高级教师;原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等同新资格条件中的正高级教师。
二、关于推荐申报名额
2014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仍采用过渡政策,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在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区给我校推荐名额为:高级推荐申报数(原名小中高)3名,中级推荐申报数(原名小高 中一)2名,(包含初定)。
三、学历、资历要求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考核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在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1年,可初定二级教师。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工作满3年,或获得博士学位后,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可初定一级教师。
2.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本科学历后,受聘二级教师4年以上(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3. 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受聘一级教师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一级教师2年以上。
4.破格申报
(1)一级教师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不实行资历破格申报。
(2)高级教师学历破格: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大专学历满5年,从事教学工作满25年,受聘一级教师6年以上,近5年的年度考核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
四、根据学历、资历硬要求,学校初审:高级及中级可以申报人员(如有差错请及时反映)
高级:金文英 宗红芬 万小红胡春霞 蔡小萍 赵平 丁渭芬 丁丽萍
中级:陈微霞 张萍 周菁李娟 秦敏;初定中级:陈婷 张帅
五、初定初级职称人员:伏茜 查洁 李嘉伟 穆丹 陈惠 刘宇婷 徐伟陈冰洁 李贲(如有差错请及时反映)
六、根据自主申报的原则:请以上符合硬条件的申报高级、中级职称人员填写好《2014年新桥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评分表》于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