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16-2017学年度考核登记表的通知
全体在编在岗公办教职工:
根据区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年度考核表对折后保持平整,不得曲弯。
2、填写时要认真细致,不得涂改,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可打印。
3、教师年度考核表填写时需注意:
(1)第一页:单位(全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政治面貌: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或群众(选一种)。其他由教师按表要求如实填写。
第二页:以上各栏审核人:第一横线上签名:语文:张丽;数学:孙伟琴;英语:刘琴;综合:宗红芬。其他由教师按表要求如实填写。
第三页:教师个人总结并签名,日期填写2017年6月27日-29日中的一天。
第四页:处室主管领导意见:由各学科考核组长安排分工填写考核意见,并由填写人签名,日期填写:2017年7月3日。因归档要求确认无误后,教师须在本页备注内签名,日期填写:2017年7月5日。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7.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