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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年度“活力团队”“感动人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立颖
 

新桥实验小学“活力团队”“感动人物”评选办法

带着创新与活力,伴着激情与感动,我们经冬历夏,携手几度春秋。如今2017年已揣着满满的收获离我们远去。在这一年里,新小全体教职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创造着教育新生活,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为进一步展示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成绩、新形象,进一步为学校主动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共同创生学校诗意新生活,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活力团队”、“感动人物”的评选活动,表彰年度中在学校发展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具有创新精神、充满工作活力、成绩突出而鲜明的人物(团队)。

一、评选条件

下列条件只要满足一条:

1.本年度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方面勇挑重任,为学校集体作出突出贡献的人物(团队)。

2.本年度工作中善于学习,主动策划,敢于大胆实践创新,并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广泛的影响力。

3.本年度积极投身各级各类活动,为师生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评选范围

本年度全校教职员工和全校各管理职能部门、各年级(备课)组、各教研组、各项目组、各群团组织等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申报推荐:以学科组、年级组为单位,自主申报或推荐“活力团队”与“感动人物”,每个学科组至少申报1个团队和1个个人,最多申报2个团队和2个个人。

2.初审公示:对申报的“活力团队”、“感动人物”经由学校行政部门初步审核后,确定入围,并进行公示。

3.审核确定:综合考察评议,最终决定“活力团队”与“感动人物”

5.颁奖表彰:学校在期末表彰大会上举行颁奖活动,公布结果,表彰先进。

6.教育宣传:“活力团队”、“感动人物”的事迹,在新学年的橱窗中张贴,在新学年的开学工作会议上确定代表介绍先进事迹。

四、评选要求

1.全校上下高度重视此项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凝聚人心,树立典型,进一步创设积极向上、求真务实、团结和谐的校园文化,共同创生诗意新生活。

2.所有申报、评选和表彰的先进必须具有教育激励作用,并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内容要具体翔实,取得的成绩和荣誉要具体量化。

3.所评选的“活力团队”、“感动人物”将获得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4、评选截止日期: 2018126日截止,评选材料交杨立颖。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2018.1.15

附件:1“活力团队”、“感动人物”申报表活力团队感动人物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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