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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关于对新北区2017年新任教师进行校本培训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立颖

具体如下:

关于对新北区2017年新任教师进行校本培训考核的通知
来源: 教师培训中心   点击数:278次   发布时间:2018-06-19 09:26:11

各小学、幼儿园:

根据《新北区2017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实施方案》,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对全体新教师实施为期一学年不少于120学时的试用期培训,由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两部分组成。集中培训已经结束,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请各校对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写在《新北区2017年新任教师培训考核表》(详见附件,请下载)上,621日前将考核表发xbspzx@{域名已经过期}邮箱。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依据新教师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的考核结果,全部合格者发给试用期培训合格证,作为新教师试用期考核依据。

 

                           常州市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6月19日

新北区2017年新教师试用期培训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区新任教师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基本内容,初步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管理和教育学生、组织班级活动的基本能力,尽快成为合格的教师。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新教师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培训,新教师能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提升师德修养水平,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树立“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的道德风范。

2.通过培训,新教师能大致了解当前教育发展形势,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要求和新理念,了解教师专业标准,形成有效的教学技能,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3.通过培训,新教师能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初步具备管理、教育学生和组织班级活动的能力。

4.通过培训,新教师能学习和了解优秀教师成长历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争取尽早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二、培训对象

新北区2017年招聘的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

三、培训原则

1.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提高并重,突出师德为先,为新任教师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

2.依据新教师职初共性问题确定培训内容,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理论指导与实践应用相结合,注重课堂实践,加强评课议课,强调实践与反思,遵循新教师专业成长的规律。

4.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强调个人主动发展,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在新教师成长中的作用。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从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对全体新教师实施为期一学年不少于120学时的试用期培训,由集中培训与校本培训两部分组成。

1.集中培训: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师德模范报告、优秀教师专业成长引领、教师的职业发展规划、新教师的人际沟通与协调、教育教学方法研究、班主任工作、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方面。

2.校本培训: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实施。要对照要求遴选优秀教师作为带教导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认真制订带教方案,签订“师徒结对”协议书,积极为新教师培训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从师德、教育、教学、科研四个领域进行研训,在一年时间内完成以下任务:

1)指导新教师制订三年发展规划。

2)督促新教师至少分别读专业教学和师德修养方面的书籍各一本,并完成读书心得;

3)指导新教师正确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包括:学校常用文体(备课、板书、作业批阅、学生评语等)的撰写,完成一份教案设计并在组内做一次交流;电教媒体的使用和学科基本技能的操练;编写一份单元测试试卷,实测后作质量分析,并提出教学对策,针对有问题的学生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4)督促新教师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有目的地要求新教师观摩新授课、复习课、测评课、实践活动课不少于20节,写出观课心得;指导新教师点评2节其他教师的课,写出评课感悟;并组织教研组其他教师一同诊断新教师的2次教学公开课;督促新教师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反思;

5)指导新教师开展班级建设。指导新教师召开1次班干部会议、1次学生座谈会;指导新教师召开1次主题班会或1次班级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新教师就某位学生的某个问题做1次家访;指导新教师写1份班级情况分析、2位学生的个案分析;会写学生学期综合评价评语。

6)指导新教师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1篇高质量总结。

五、培训考核

1. 集中培训考核由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计30学时。校本培训考核由新教师所在学校负责,计90学时

2.集中培训结束以后,新教师需完成一篇受训小结,由各校小组长负责收缴并上传。校本培训由各校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相关处室认真组织落实。

3试用期培训考核合格的中小学新教师,经区教育文体局审核后,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在江苏教师教育网认定学时,并以此作为新教师转正定级、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的初定或初聘。

4.区教师发展中心对各新教师任职学校的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并作为评选校本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培训经费

集中培训费由新北区教育文体局承担;校本培训经费由各校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新北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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