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新桥实验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到2017年暑假已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五年中,全体代表团结一致、献计献策,在学校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此特向以下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桥实验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韩燕清 汪尧华 任丽芳 高锋 胡冰 周雨龙 徐志洪 束立平陈俊 顾 俐 黄益芬 杨立颖 赵海琴 金文英 洪育 宗红芬 蒋红琴 万晓媛 包金莉 许晓春 张文亚 丁渭芬 段革 查旭霞 谢纪 包芝兰 左国英 万小玲 商春 周惠芳 徐芳娣 蔡小萍 孙伟琴陈霞娟 张丽 陈鲜媛
希望你们继续为学校努力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规定,新桥实验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已到期,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然后按程序进行新一届工会换届。经报请新北区教育工会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并选举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条件
(1)热爱学校,有事业心;
(2)能为学校献计献策,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3)有一定的“代表工作”经验,参加工作时间较长,对学校情况熟悉,处事公正,能为代表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发表自己的观点。
(4)代表原则上为在编在职公办教职工
(5)教职工(男57岁及以上、女52岁及以上)不满一届的,原则上不再推选为本届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五年一届)
2、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成立工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和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会员总数的25%确定代表名额56名。教代会代表名额分到各办公室和行政人员,由本办公室主任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在兼顾学科、男女比例等因素基础上民主推选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确定。学校行政人员由校党支部提名直接选举确任正式代表,行政人员选举确任负责人为陈鲜媛。
3、代表名额分配
办公室 | 名 额 | 召集人 | 办公室 | 名 额 | 召集人 |
图书、心理等 | 2 | 洪育 | 二办 | 3 | 周菁 |
科美办 | 2 | 万英华 | 三办 | 3 | 赵平 |
音信办 | 2 | 贺素霞 | 教工之家 | 4 | 包芝兰 |
八九办 | 2 | 王亚琴 | 初中二层 | 3 | 周建琴 |
十办 | 1 | 陆惠芳 | 初中三层 | 3 | 张璇 |
四、五、六办 | 3 | 张文亚 | 初中四层 | 3 | 商春 |
体育办 | 2 | 王丽伟 | 初中五层 | 4 | 李宁 |
一办 | 3 | 冯洁 |
二、选举出来的正式代表请填写“代表登记表”,由召集人负责收齐登记表于6月30日前上交工会。
三、学校提案表由召集人负责征求意见后于6月30日前上交工会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工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