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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6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汪尧华
 

关于推荐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新桥实验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到2017年暑假已圆满完成了历史使命。五年中,全体代表团结一致、献计献策,在学校建设、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为此特向以下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桥实验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韩燕清 汪尧华 任丽芳  高锋 胡冰 周雨龙  徐志洪  束立平陈俊  顾 俐 黄益芬   杨立颖 赵海琴 金文英 洪育  宗红芬  蒋红琴  万晓媛 包金莉 许晓春 张文亚 丁渭芬   段革 查旭霞 谢纪 包芝兰 左国英 万小玲 商春 周惠芳 徐芳娣 蔡小萍 孙伟琴陈霞娟   张丽 陈鲜媛     

希望你们继续为学校努力工作,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规定,新桥实验小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已到期,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然后按程序进行新一届工会换届。经报请新北区教育工会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并选举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条件

1)热爱学校,有事业心;

2)能为学校献计献策,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3)有一定的“代表工作”经验,参加工作时间较长,对学校情况熟悉,处事公正,能为代表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发表自己的观点。

4)代表原则上为在编在职公办教职工

5)教职工(男57岁及以上、女52岁及以上)不满一届的,原则上不再推选为本届教代会代表。(教代会代表五年一届)

2、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常州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成立工会换届选举筹备小组和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按会员总数的25%确定代表名额56名。教代会代表名额分到各办公室和行政人员,由本办公室主任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在兼顾学科、男女比例等因素基础上民主推选产生,并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后确定。学校行政人员由校党支部提名直接选举确任正式代表,行政人员选举确任负责人为陈鲜媛。

3、代表名额分配

办公室

名 额

召集人

办公室

名 额

召集人

图书、心理等

2

洪育

二办

3

周菁

科美办

2

万英华

三办

3

赵平

音信办

2

贺素霞

教工之家

4

包芝兰

八九办

2

王亚琴

初中二层

3

周建琴

十办

1

陆惠芳

初中三层

3

张璇

四、五、六办

3

张文亚

初中四层

3

商春

体育办

2

王丽伟

初中五层

4

李宁

一办

3

冯洁

 

 

 

二、选举出来的正式代表请填写“代表登记表”,由召集人负责收齐登记表于630日前上交工会。

三、学校提案表由召集人负责征求意见后于6月30日前上交工会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工会

2017619

 

 附表一: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
附表二新桥实验小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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